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科技自立自强的决策部署,结合省、市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部署安排,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中的支撑作用,市政府于2023年8月15日印发了《阳春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一、 背景和依据
“十三五”时期,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把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摆在全市发展全局的突出位置,科技创新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一是科技政策不断优化;二是科技投入持续加大;三是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四是创新体系初步形成;五是科技成果成效显著。
“十四五”时期是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奋勇前进的第一个五年,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我市要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构建高质量现代产业体系,抓住“双区”、两个合作区和“一核一带一区”建设带来新机遇,踔厉奋发,加快构建“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全过程创新生态链,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为进一步明确“十四五”时期我市科技创新工作的总体部署与安排,根据《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广东省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阳江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阳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制定本《规划》,作为我市科技发展的宏伟蓝图和行动纲领。
二、 总体思路
《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把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为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支撑,深化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发挥“湾区带”融合的重要节点城市作用,主动对接、广泛吸纳粤港澳大湾区新兴产业、科技成果、人才团队的溢出,着力支撑培育5个百亿级产业集群,全面提升我市科技综合实力和城市竞争力。
《规划》确立了五个方面的发展原则:一是产业主导,政府引导;二是开放协同,要素整合;三是统筹推进,重点突破;四是以人为本,人才引领;五是绿色发展,“三生合一”。《规划》提出了“十四五”期间的发展目标:到2025年,科技创新综合实力显著提升,区域创新环境显著改善,新兴产业集群加速形成,科技创新主体量质双增,科技综合实力和城市竞争力大幅提升。
三、 重点任务
《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期间阳春科技创新工作的八项重点任务,分别为:
一是优化空间布局扩能增效。扎实推进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打造我市创新驱动发展主引擎,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和配套,推动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政策链“四链融合”;辐射带动省级农业科技园高质量建设,突出创新赋能和示范引领,促进全市创新资源广泛联动、高效协同。
二是强化企业创新主体能力。筛选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好的企业,开展“育苗造林”行动,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库,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倍增提质,鼓励企业开展实施自动化、智能化、绿色化技术升级改造,落实国家、省、市各项优惠补助政策。
三是培育创新平台树标提质。聚焦产业重点方向,培育高水平企业重点实验室,开展关键共性核心技术研发;打造标杆型新型研发机构,构建完善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培育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提高产业集群关键工程技术的研发能力;加强双创孵化载体建设,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创新要素整合能力和投融资能力。
四是提升创新能力全面赋能。围绕五大百亿级产业集群的核心技术需求,落实“揭榜挂帅”制度,组织各创新主体构建产学研用协同技术攻关与产业化体系,提升科技咨询与技术应用推广服务能力。建设多元化科普教育基地,开展科普节、科普+旅游等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提升科学普及教育能力。
五是聚集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以先进材料、装备制造、食品加工三大战略性支柱产业为重点,服务支柱产业做优做强;以生物医药、智能家电两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为抓手,助推新兴产业集聚发展;以科技支撑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落实“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
六是强化知识产权与金融支撑。加强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重点骨干企业和创新型企业等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引导金融机构大力发展科技金融服务,稳步推进知识产权质押等融资贷款模式。
七是全面引培人才近悦远来。衔接协同省、市重大人才工程计划,宣传落实“漠阳优才卡”,建立更具竞争力的人才发展环境。围绕我市主导产业发展需求,加快建立紧缺人才培养体系。组织农村科技特派员驻镇帮镇扶村“一对一”结对帮扶,大力推进“新农人”培育,集聚一批青年乡村科技人才。
八是科技创新惠及社会民生。加强环境综合治理与绿色技术研发应用,以“双碳”为牵引,加快节能降碳技术发展应用,支撑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加强科技支撑农业、公共卫生、生产生活等安全能力建设,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
四、 保障措施
《规划》明确了加强规划实施保障的四项措施。一是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强化责任机制,明确目标责任,健全目标考核评价机制;三是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推进科技创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四是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带动社会资本参与创新活动,引导提高全社会研究开发投入的总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