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造水田项目建设中,泵站、蓄水池、管道等是否可以占用项目区范围内部或者外部的基本农田呢?

2022-04-06 15:46:01 文章来源: 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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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按照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垦造水田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要求,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拆旧复垦等各类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垦造水田的,要按照《广东省垦造水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程序及标准实施,并纳入当地垦造水田年度计划管理。各地可结合资源潜力情况,在高标准农田已建项目区范围内选择连片程度高、水源及土壤条件好的地块实施垦造水田。广东省各类土地整治项目新增水田,均要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核定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耕地的通知》(国土资发〔2018〕31号)规定进行核定。依据相关技术规程和要求,以项目开工前最新土地变更调查形成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和耕地质量等别为底图,对比分析项目项目实施前和竣工后地类、位置、耕地面积与质量变化情况,核实认定新增耕地数量,评定新增耕地质量等别,核算新增耕地产能。因现在第三次国土调查还未正式下发启用,因此挑选垦造水田项目图斑应该用最新的年度更新现状数据。垦造水田项目建设中,泵站、蓄水池、管道等作为生产性辅助农业种植设施,按照《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20]7号)规定,种植设施不破坏耕地耕作层的,可以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不需补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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