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用地可否用作经营性用地?

2023-03-15 09:00:55 文章来源: 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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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住宅、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应当严格执行规划条件,不得改变用地性质。因此,住宅用地不得用作经营性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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