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房屋用来出租,听说要到派出所登记,如果不登记会怎么样呢?

2024-01-15 16:07:52 文章来源: 阳春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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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自己的房屋用来出租,听说要到派出所登记,如果我不登记会怎么样呢?

答:您好,对于租赁房屋的,出租人或者房屋租赁中介机构应当向公安机关或者其委托的机构报送租赁房屋及其所有居住人的信息。《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第十八条:出租人或者其代理人、承租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未按照本规定报送租赁房屋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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