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试行)的通知》(广公(治)字〔2019〕909号)公民申报变更出生日期的相关规定,因历史登记错误,公民要求更正出生日期的,可以指出并申请更正,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按要求填写的《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
②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③申请人的原始凭据(包括原始的出生医学证明、母亲分娩住院期间病历档案、常住人口登记表、户口迁移证、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原居民身份证、原居民户口簿、原始的公安机关户口档案等)。
若您无法提供相应的原始凭证,则无法申请变更出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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