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2-01-29 16:37:24 文章来源: 阳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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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我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决策,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工作指引》要求,着眼我市经济发展大局,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我市加快发展创造了良好法治环境。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2021年4月,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印发《2021年全市科级单位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内容,组织开展专题学习。2021年11月,举行阳春市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并要求各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时代背景、理论特色和实践要求,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水平,不断推动全面依法治市上新台阶。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

  1.全面推行清单管理制度。一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公开我市公安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局等38个部门权责清单共5571项实施事项,并实行动态管理。二是加强涉企违规收费治理。印发《阳春市2021年“治理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对重大的违规收费问题开展集中检查,重点对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商会、交通物流、水电气等公用事业、商业银行等五大重点领域,针对社会和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检查整治。

  2.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积极配合省、阳江市做好取消、下放(委托)、中心下移权责清单事项的调整工作。二是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制定《阳春市“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逐项列明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审批层级和部门、改革方式、具体改革举措、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等内容。三是实行告知承诺制。对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相关主管部门要依法准确完整列出可量化可操作、不含兜底条款的经营许可具体条件,明确监管规则和违反承诺的后果,一次性告知企业,并提供告知承诺书示范文本;对企业自愿作出承诺并按照要求提交材料的,要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3.创新监管方式。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阳春市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动态调整检查人员名录库,确保抽查工作顺利开展。依托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安排的时间节点开展检查,及时录入并公示抽查结果,检查过程更加规范透明。

  4.全面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加强政务数据有序共享。围绕省、市试点运营一体化政务大数据平台的中心工作,加强数据服务资源管理和大数据共享分析能力建设,开通了省市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门户县(区)管理员权限,已为我市43个有关单位配置了申请和挂接数据人员权限。

  5.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和群众跑腿次数,最大限度缩短企业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设立“开办企业专窗”,申请人在1个工作日内便可完成开办企业的全流程。全面推行“一窗受理”、“一窗通办”,实行容缺受理制度。目前,社会民生类、登记设立类、生产经营类综合受理窗口和三类专窗已实现“一窗通办”模式,可“一窗通办”事项1532项,大大降低了办事群众排队等候的时间。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府重要事项的合法性审查,不断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实行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前合法性审查制度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统一备案制度。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2021年以来,全市共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其中政府规范性文件5件,部门规范性文件1件。

  2.坚决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重要文稿和重大合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不得作出相关决策。2021年以来,阳春市司法局对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具审议意见共932件。

  3.开展涉及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专项清理工作。2021年5月,我市对现行有效的市政府和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共38份进行自查,未发现有与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不一致、不衔接、不配套的问题。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认真落实国务院公布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大行政决策坚持走群众路线,注重调查研究、民主讨论和科学论证,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政府决定等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决策事项,均请专家咨询论证或采取多种形式听取群众意见。2021年8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阳春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调整。

  2.大力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现以阳春市司法局为平台设立政府法律顾问室,专门处理政府法律事务,同时聘请2名具有较高法律素养的社会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我市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等14个市直部门以及马水镇、三甲镇等5个镇政府外聘了法律顾问机构,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行为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推进镇(街道)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一是发布镇(街道)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起始时间公告。2021年2月2日我市发布了《阳春市人民政府关于镇(街道)实行综合行政执法起始时间的公告》(春府告〔2021〕1号),决定2021年2月1日为我市镇(街道)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起始时间。二是充实镇(街道)行政执法编制。我市从市级编制中下沉102名执法专项编制到各镇(街道),充实基层行政执法力量。三是加强镇(街道)行政执法人员专业知识培训。2021年11月17日至19日举办2021年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培训班,17个镇(街道)合计98名业务骨干参加培训,培训主要内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林业、农业、市场监管、卫健、土地管理等执法知识,进一步提高我市镇(街道)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2.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2021年以来,我市42个行政执法主体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开行政许可3393宗,行政处罚1116宗,行政检查501宗,行政征收200宗,行政强制7宗。2021年4月,阳春市司法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工作的通知》,并把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目标进行管理。

  3.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执法工作的协调监督,指导全市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疫情防控特殊需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特别是严厉打击利用疫情囤积居奇、哄抬物价、非法捕杀、出售野生动物等行为,切实维护了正常经济社会秩序,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治支撑。

  4.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工作。以满足群众法治需求为出发点,以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为落脚点,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结合“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组织开展普法乡村行、送法进校园、送法进单位进企业等活动。2021年以来,我市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7场,开展送法进学校活动5场,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4场,送法进机关活动2场,送法进企业活动4场。2021年12月3日,在市区中心广场举行2021年阳春市法治文化节暨“12·4”宪法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并设置行政处罚法宣传点,向群众派发行政处罚法宣传资料以及接受市民的咨询。

  (六)加强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

  1.健全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机制。阳春市群众信访诉求综合服务中心(信访超市)于2021年8月14日挂牌运行,整合政数、信访、政法、公安、司法、法院等部门资源,通过“一窗口受理+一站式处理”等服务模式,统筹调度基层治理各类要素资源,实行“一揽子调处”,最大限度在一地一次及时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全年共接受案件17宗,已成功化解12宗,正在办理5宗。

  2.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2021年6月,阳春市委依法治市办印发《阳春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该方案通过整合本级政府、部门行政复议职责和资源,实现行政复议由分散到集中的优化,有效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效能。对于较为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以开庭的方式进行审理,同时成立行政复议工作领导小组,对每个案件集体讨论进行定案,积极运用和解、调解手段提高化解行政争议的效果,不断增强复议决定的公正性和权威性。2021年以来,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7宗,不予受理2宗,办结28宗,受理案件以申请人不服行政处罚类、不服工伤认定类为主。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一是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建立审计监察长效机制,强化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全过程监控力度,依法独立开展监督。二是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及政协民主监督,依法向市人大常委会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三是积极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和网络问政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妥善处理,并将结果及时进行反馈或公布,有效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2.全面深化政务公开。我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阳江市相关文件要求,明确公开职责和任务,细化公开范围和目录,并及时更新动态,有序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以来,我市各级行政机关运用多种载体和方式,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0792条,电子化率为100%。

  二、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1年以来,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我市执法单位的法律专业人员水平普遍薄弱,特别是镇(街道)综合执法改革后,执法能力与执法任务还有很大差距,原因是镇(街道)法律专业人才不足,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业务知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部分单位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化水平不高,原因是重大行政决策承办单位负责合法性审查部门业务水平不高,有待进一步加强合法性审查能力建设。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1.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2021年1月6日,中共阳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召开第三次会议,并听取了我市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情况汇报,研究下一步工作意见。2021年6月28日,中共阳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并通报了全市依法治市工作情况,研究下一步工作意见。

  2.将党委政府及各有关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落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2021年4月,阳春市委依法治市办收到我市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其领导班子年终述职报告中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等内容共300份。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我市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继续以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主线,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核心,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为主要抓手,以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为目标,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进一步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坚持优化政府组织结构与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理顺部门职责关系统筹结合,使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推动高效履职尽责。

  (二)进一步推进行政服务法治化。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加强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

  (三)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监督。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统筹协调、规范保障、督促指导作用。不断完善行政机关内部监督机制,推动依法履职。

  (四)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提升法制审核人员的知识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推进行政执法部门上线应用行政执法“两平台”,以信息化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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