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民政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2-11-29 10:46:42 文章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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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转发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市民政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民政系统学习宣传贯彻情况

  (一)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推进民政法治建设的方向指引。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11月2日,我局召开专题会议对民政系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了动员部署。会议强调:一是在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上下功夫。要贯彻落实好阳春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更好地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二是在提高民政事业发展平衡协调上下功夫。要大力推进殡葬领域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助力乡村振兴。要担负起民政部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政治责任,持续深化特殊困难群体关爱服务保障,发挥“双百工程”作用,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米”。三是在着力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上下功夫。要实现对低收入人口的常态监测、快速预警、救助帮扶。要加快推动养老事业发展,优化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要进一步提升儿童福利领域兜底普惠服务能力。四是在维护社会稳定和平安建设上下功夫。在做好各类民政服务对象的服务保障工作基础上,扎实做好党的惠民政策宣传,把主旋律唱响、把正能量传远、把民政故事讲好。认真做好民政领域信访、安全生产、网络舆情、平安建设等工作,积极化解民政领域风险隐患,确保社会大局平安稳定。

  (二)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民政部门强化行业规范化建设的根本遵循。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系完整、理论厚重、博大精深。我局在学习宣传贯彻上主要突出几点:一是深刻领会内涵。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第一议题”、“三会一课”等形式深入学习,让参与学习的同志充分认识到“两个不动摇”,即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二是抓住“关键少数”。把着重提升局领导、部门和下属单位负责人的法治意识、法治能力作为推进单位法治建设的重要途径,坚持定期组织学习交流,并结合民政部门工作实践范例进行研讨分析,不断提高科学领导决策能力。三是加强队伍建设。2019年机构编制改革完成后,我局无负责政策研究和行政执法的专业部门,明确了由局办公室作为本单位法治建设的牵头部门,并作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工作机构。同时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2022年,我局安排4人参加执法资格考试,3人取得执法资格。目前全局共有11人取得行政执法证。

  (三)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作为民政部门法治建设的行动指南。根据《纲要》精神,我局结合民政业务职能,重点抓好了以下工作部署落实:一是推进“放管服”。将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从原来30个工作日压缩至15个工作日,社会团体变更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从原来21个工作日压缩至7个工作日,切切实实压缩承诺时限,提升办事效率,解决群众办事时长问题。二是优化营商环境。我局联合发改、市监部门印发了《开展阳春市行业协会商会领域乱收费乱摊派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市行业协会商会进行检查,未发现行业协会商会有强制企事业单位入会并收取会费、向企事业单位派捐索捐、强制企业单位接受服务并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等行为,同时要求行业协会商会重大事项要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今年,行业协会商会主动减免困难企业、小微企业收费12.3万元。三是创新执法方式。在发现群众违规土葬或骨灰二次土葬等行为后,我局安排殡葬管理所联合镇(街)殡葬执法人员共同上门做工作,向丧属说明国家殡葬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今年以来,通过说理方式共说服25例殡葬违规行为全部按法规要求办理。四是规范行政应诉。对于受市政府委托我局作为监护人的无名氏、受检察院来函指定作为未成年人变更监护人的案件,我局严格按法律要求安排领导出庭应诉。对于各级法院今年的17份来函协办件,均给予积极配合。

  (四)坚持把主要领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作为民政部门法治工作成效的重要抓手。局主要领导带头学习领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的一系列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并在民政领域法治建设中全面贯彻落实。一是领导依法行政,完善监督体系。在法治业务学习中,局主要领导带头学、深入学、实践学,并要求部门和下属单位负责同志要将法治建设思想和要求贯彻到民政业务工作中,做到依法依规,纪律严明。在单位建立了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并设置了举报箱和热线电话,监督渠道畅通。按要求实行了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对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信息及时答复。二是坚持学法用法,落实普法责任。成立了民政局学法用法办公室,既负责学法用法业务学习培训,也负责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开展跟进,确保学法用法取得实效。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树立法治思维,提升法治能力和法治素养,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根据不同服务对象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让普法工作贴近基层实际、贴近群众需求。三深化党史学习,树牢党纪意识。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以来,我局机关及下属单位6个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72次,基层党组织书记讲党课17次,举办党史专题学习培训11次,邀请市委宣传部讲师团宣讲5次,集中学习宪法、党章和党内法规制度7次,组织党员干部参观红色教育基地3次,安排全体党员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文章132篇并择优24篇在党务公开栏分期张贴展示,进一步强化了民政系统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四是注重学习效果,强化学用结合。我局创新性推出“考学助学”模式,即采取集中闭卷考试的方式,从“学习强国”平台和民政政策法规中摘选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党章党规、各项业务政策等,对干部职工进行知识测试,实现“以考促学、以学促用”。每年坚持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科学决策、推进法治建设等情况作为局党组成员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当年不得推荐或评为优秀等次。

  (五)坚持把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作为民政部门严格依法行政的落实准绳。随着近年来底线民生服务保障工作任务的不断拓展深化,新的惠民利民政策法规相继完善并出台。我局立足业务职能,及时组织工作人员学习领会新的政策法规并在具体工作中严格贯彻落实。一是落实新法新规业务学习。今年来,我局先后4次组织业务领导和工作人员参加了由省民政厅、阳江市民政局组织的政策法规培训,重点突出对新修订的《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学习理解,具体如未成年人无民事能力认定申请、监护人的撤销变更、婚姻登记中离婚事项冷静期、收养登记及关系解除、未成年人保护关爱具体方法措施等,并依据最新法规的时限要求予以贯彻落实,有效保障了新法新规落实的权威性、利民性。二是落实行政执法规章制度。在执法全程记录方面,如婚姻业务中聋哑人、外国人等在办理登记过程中由专人全程录像,形成音像档案,与当事人纸质婚姻档案一同保存。在法制审核方面,我局委托长期聘请的法律顾问作为单位的法制审核人员,达到了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在责任制度方面,我局在公示栏公示了投诉举报电话和部门,今年来未发生因违法执法或执法不当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事件,也未接到群众类似的投诉举报。三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我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六项步骤”,认真落实风险评估、征询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建立了重大决策事项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倒查具体办法,将其纳入单位领导年度考核评价的基本内容,确保重大决策依法依规、科学有效。根据2022年“两重”工作计划,在市综合福利院建设1个区域性康养中心,目前项目正按程序推进。

  二、民政领域法治建设举措成效

  (一)法治建设机构及思路明确清晰。根据单位人事变动调整,及时调整充实了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构成: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7个股室主要负责人和办事员为成员;由局办公室拟制年度法治宣传教育方案并牵头组织实施。于每年初提前谋划,结合当年普法工作重点、新法新规出台,绘好“时间表”、撰写“任务书”、确定“路线图”,科学制定民政系统普法责任清单,并主动上报市普法主管部门备案指导。今年来,我局共将涉及民政领域的《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社会救助条例》等31项法规制度纳入民政普法清单,并根据落实时效性、业务职能划分等实际情况,将每项法规制度的普法责任具体到部门及个人,设定完成要求及时限,确保工作落实的连贯性、实效性。

  (二)普法宣传工作成效持续提升。全市92个“双百工程”社会工作服务站(点)制定派发防新冠知识手册及宣传单1.41万份,进村(居)走访家庭1.23万户,同时参加疫情防控值班、核酸检测及疫苗接种发动等工作,共服务10.22万人次,有效巩固了我市疫情防控成果。4月,开展了“书记县长话未保”宣传活动,邀请市委书记、市长录制了时长6分钟的《阳春市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片》向社会公开播放,产生了积极反响。开展“未成年人法律法规政策和未成年人关爱行动100场”宣传活动,目前已完成79场。编印《反养老诈骗公开信》《未成年人保护知识问答》《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传手册》等政策业务资料10.5万份派发,全面推进了民政领域普法工作成效。在今年全市开展的“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中,我局取得总分第一的好成绩。

  (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深化。结合省、市有关部门关于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安排,全面推行社会组织或法定代表人信用承诺制度,严格执行信用体系实施方案和制度;依托“阳江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自然人(社会组织)不予作为社会组织发起人和进行评优、评先。我局要求各窗口单位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开展诚信宣传,学习诚信典型,弘扬诚信文化。加强对民政部门干部职工的诚信教育,将诚信法律法规知识作为日常学习教育内容。

  (四)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规范高效。一是注重培育发展。截至11月底,全市登记社会组织406个,其中社团152个、民办非企业单位254个。2022年,全市依法新增登记社会组织7个。全市23个行业协会商会已全部完成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二是加强执法监管。开展了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规范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行业协会商会领域乱收费乱摊派“回头看”等专项行动,做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清理了10个“僵尸型”社会组织。2022年,督促会费结余较多的行业协会商会主动减免企业会员会费12.3万元。是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改革。2022年,各行业协会商会组织会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定时发布市场信息,通过线上线下方式为会员培训23场次,为会员提供展览展销2场次。

  (五)民政行政权力使用精准有效。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等监督。我局今年共收到7件人大代表建议、4件政协委员提案。在建议提案办理过程中,我局采取工作座谈、电话联络、走访汇报等方式,切实保持与代表和委员们的密切联系,坚持做到办前询问具体要求、办中同谋措施方案、办后答复办理结果、复查了解落实情况。今年我局办理的建议提案,面商率、满意率均达100%。二是配合执法部门工作。今年共收到深圳市、阳东区及我市法院来函17次,要求配合查询涉案人员婚姻信息等,我局均按法院指定的时限和要求作出了积极配合。对于受市政府委托我局作为监护人的无名氏案件,我局严格按法律要求安排领导出庭应诉。三是畅通社会监督渠道。我局建立了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并设置了举报箱和热线电话,监督渠道畅通。按要求实行了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对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信息及时答复。今年来,民政领域没有出现违法类行政问题。

  (六)强化社会治理工作举措务实。一是落实“双百工程”。今年10月,全市“双百工程”社工服务站(点)建设增加至92个,实现了全市社会工作服务站(点)100%覆盖,力争年底前完成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社会工作服务100%覆盖,为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提供政策落实、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专业服务,打通民政部门服务保障民生的“最后一米”。二是救助特殊群体。全市现有3525名严重精神病障碍患者纳入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支付生活无着流浪乞讨和“三无人员”精神障碍患者住院医疗费136.43万元、生活费15.28万元;截至11月,全市开展临时救助2532人次,救助金额316.3074万元;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22人,救助资金0.68万元;全市符合领取救助的残疾人26624人,截至11月,已发放“两项补贴”6754.6507万元。三是加强基层治理。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城乡社区治理结合起来,指导做好换届后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修订。继续抓好村务公开“五化”创建,推动村务公开工作常态化。加强“一站式”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正在申报我市春城街道头堡村委会、岗美镇潭簕2个村委会为示范创建试点村。

  (七)“互联网+政务”建设更加优化。目前,我局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管理系统中共实施126个事项,其中行政许可40项、行政给付8项、行政确认11项、行政处罚17项、行政检查7项、公共服务33项、其他行政权力10项。今年来,根据上级部署安排,我局梳理、调整了行政事项53个,授权我局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的工作人员负责群众申请的所有行政事项的受理工作,实现“只进一扇门、一个窗口办理、一站式服务”,真正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三、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一)法治建设认识程度需要加强。少数部门和工作人员存在明显的认识误区和理解偏差:认为法治政府建设是地方政府的统筹性重点工作,作为市直行政单位,只要完成好业务工作就是履职尽责,忽视了民政系统本职业务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成效化完成,就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二)依法行政落实质量需要优化。一是没有负责政策理论执行的专职部门且缺乏专职人员,造成在统筹协调各股室落实依法行政制度上缺乏及时的指导跟进;二是业务股室在制度落实上的专业性、规范性不够,满足于服务保障工作及资金落实,缺少规范程序全程伴随;三是行政执法资料整理不够规范完善,如少数行政许可事项的案卷资料不齐全。

  (三)行政执法流程规范需要严谨。主要体现在行政检查、行政认可等事项上,资料的及时性、完整性不够,偏向于在检查中口头指出问题要求整改而缺乏书面记录并完成有关程序,偏向于许可过程中主件资料的跟进而忽视相关辅助资料的收集。主要原因还是工作人员的严格执法意识、规范执法水平不足。

  四、2023年民政法治建设思路

  (一)加强法治学习培训。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学习中央、省、市有关决策部署精神,切实把学习理解所得转化为工作的不断严谨规范;要定期组织依法行政规章制度的学习,阶段性组织理论考核,使工作人员普遍掌握依法行政工作内容、方法和资料整理;要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培训,使干部职工业务素质得到提高,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宣传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对殡葬政策法规的宣传,通过在镇、村两级制作宣传标语、出动宣传车宣传、设置墙报专栏、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不断引导人民群众树立文明节俭的丧葬观念;在《民法典》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上,可以继续借鉴今年在高流河摆摊设点的方式进行宣传,扩大社会各界对民政法规政策的了解。

  (三)落实法治工作责任。针对缺乏职能部门和专业人员的问题,建立由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牵头、业务股室落实的依法行政工作模式,明确各部门负责人的依法行政工作职责,确保依法行政工作高标准、严要求落实。继续加大依法行政队伍建设,每年增加执法参试人员,做到每个业务股室至少有1-2名执证人员,保障依法行政工作过程的合法规范。

  (四)落实法治工作重点。根据省民政厅、阳江市民政局工作部署安排,持续有效开展非法社会组织清理整治等工作;继续在全市开展村(居)委会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完善工作,使之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继续加大对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的检查监督,确保民政服务对象享受到优质服务;继续做好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监管。

  (五)强化信用体系建设。结合省、市有关部门关于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安排,全面推行社会组织或法定代表人信用承诺制度,严格执行信用体系实施方案和制度;依托“阳江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自然人(社会组织)不予作为社会组织发起人和进行评优、评先。各窗口单位扎实开展诚信宣传,学习诚信典型,弘扬诚信文化,将诚信法律法规知识作为日常学习教育内容。

  (六)强化法治建设创新。根据省民政厅推进民政领域“五大体系”的具体要求,立足我市社会民生实际,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孤儿和残疾人救助等工作,科学筹划工作目标,立足民政法规改进工作流程,不断提升服务保障质量;继续加强对全市“双百工程”社会工作服务站(点)的业务指导,使之不断融入贫困群众生活并提供政策内的各项扶持帮助,打通民政部门服务群众的“最后一米”。

  “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市民政局将在民政领域法治建设上持续强化并务求实效,促进法治宣传教育氛围持续浓厚,行政业务权力应用更加精准有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日益向好,让困难群众在接受民政部门提供的优质民生服务保障的同时,真正感受到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推动我市稳定、平安、和谐建设贡献民政力量。


  阳春市民政局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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