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2-12-14 16:11:19 文章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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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市医疗保障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我市医疗保障事业,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把普法工作融入法制宣传教育、行政监督管理等各项工作之中,干部职工法治观念和依法行政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制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不断完善法治政府制度体系建设。始终坚持依法决策工作制度。坚持重大事项、疑难复杂事项纪检组参与或事前征询意见,促进了局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认真执行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及时将局年度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政府工作动态以及其他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情况在政务公开栏、政府网站等平台公布。

(二)强化行政执法机制建设。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结合本局工作实际,抓好落实,深入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一是制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行),明确执法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建立健全对公开信息审核、纠错机制,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公示运行机制。二是制定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行),对重大许可、处罚、收费等行政执法行为进行公示,同时建立公众查询制度,设立公众查阅处,进一步督促和保证了执法程序、时限等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三是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行),对清单中事项明确审核要点,包括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是否准确、执行自由裁量权是否适当以及违法行为是否涉嫌刑事犯罪等。

(三)行政执法工作有序开展。一是开展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工作。今年4月,我局以医保基金集中宣传月为契机,对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所有医药服务行为和医药费用自查自纠。通过自查,纠正医疗机构普遍存在的不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对医疗机构存在的医疗服务违规行为予以约谈,限期整改,不断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对医疗机构存在的医保政策执行偏差问题予以纠正,责令其加强政策培训,强化协议管理,抓好落实有关医保政策,优化医疗保障运行机制。对自查自纠不到位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展现场核查,对在核查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定点医药机构加大惩处力度。进一步巩固医保基金监管的高压态势,有效震慑医保基金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救命钱”,织牢织密医保基金“安全网”。二是开展医疗救助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检查了2019年9月至2022年7月我市辖区内医疗救助人员信息,对医疗救助人员使用医保基金、医疗救助资金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准确掌握辖区内医疗救助情况。核查“医疗救助对象死亡后仍领取医疗补助待遇”信息11条,“医疗救助对象重复报销等问题”信息5条,“非法侵占、骗取、套用医疗补助基金等问题”信息10条,“医疗救助不及时、不到位、不准确等问题”信息10条,涉及4家定点医疗机构和36名救治对象。经核查,我市未发现骗取、套取、挤占、挪用、贪污、私分医疗救助资金等问题,也不存在救助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三是开展2022年医保基金监管专项检查。12月5日起,专项检查组对阳春市21家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医保基金监管专项检查,其中三级2家,二级1家,一级18家。通过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模式对我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专项检查,不断拓展专项整治行动的广度和深度,确保医疗保障基金的安全运行。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把“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2022年中心组理论集中学习专题,各班子成员认真撰写心得体会。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

(二)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我局主要负责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以身作则。先后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阳江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等进行系统学习,提高了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法治化工作水平。

(三)多举措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一是开展医疗保障政策宣传活动。为全面扎实做好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以普通门诊选点备案为抓手,进一步完善普通门诊统筹制度,充分发挥医保杠杆作用,加快建立分级诊疗就医新格局。推进“互联网+医疗保障”服务,全面提升医保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根据省和阳江市医保局部署,通过深入细致的宣传发动工作,确保在2022年12月底前做到全员参保、全员备案、全员激活医保电子凭证。我局通过印发纸质宣传折页、海报派发至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服务窗口、村(居)委、市直各单位及市教育局及全市所有中小学生人手一份带回家中供家长查看和执行。同时与阳春报、广播电台合作制作小视频、推文、日报专版等各类宣传资料进行全方位的宣传。二是开展医保基金集中宣传月活动。今年4月,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阳春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的方案》(春医保〔2022〕4号),在全市范围内以多种形式开展以“织密基金监管网 共筑医保防护线”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月活动。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我局在宣传月期间分片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专题宣讲培训7场。充分运用各类现代传媒广泛深入地开展集中宣传,加强信息公开,构建良好宣传氛围。通过医院广告屏、各单位电子滚动屏等播放宣传标语、宣传视频3500多次。印发《条例》宣传册10000份,分发到各定点医药机构以及各镇(街道)各村各社区,力求做到全社会广泛宣传。通过深入浅出的普法解读,让各定点医药机构、经办机构、参保人员等准确理解每项条款的具体释义,自觉对标,遵纪守法。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市医疗保障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法治政府的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够健全,一定程度存在行政行为不够规范的情况;医保监管服务队伍力量不足,医保专业人员与监管服务对象在数量上悬殊较大、力量薄弱。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贯彻落实医保政策,提升医保服务水平。切实将中央《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广东省《深化医疗制度改革的若干措施》落地落实,见行见效。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医保制度,建立健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大数据的衔接机制和有效利用,抓细抓实,抓出成效,不断提升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二)加大综合监管力度。按照国家医保局和省医保局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综合监管合力,优化监管方式方法,强化部门协作。继续组织医保、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始终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

(三)积极推进 DIP 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 DIP 付费项目改革三年行动目标,按照省和阳江医保局的工作安排,遵循国家医保局 DIP 目录库及基础规范,从2023年1月1日起全面启动 DIP 付费项目机制,实现统筹区、医疗机构、 DIP 付费、 DIP 经办覆盖达标,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绩效,降低患者的医疗负担。

(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继续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丰富医保法治宣传的方式和手段,提升宣传实效,维护医保基金使用安全。开展廉政教育和医保系统普法教育,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着重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培养。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日常行为,建立健全监督工作机制。

阳春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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