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01-04 15:37:23 文章来源: 阳春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字体: 【    】

  2022年,我局深入开展和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切实把法治建设与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促进了我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工作要求,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的情况

  2022年,我局在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大会(邀请宣传团宣讲)等会议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并对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部署,统筹做好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

  2022年4月12日,我局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了市委十四届第24次常委会会议关于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精神。我局通过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高法治建设意识、持续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和全面压实法治建设责任不断提高法治意识,做好普法、执法工作,依法行政。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扎实开展专题学习,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专题39个。充分发挥带头作用,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全过程,带头参加专题学习研讨20余次,带头认真检视反思和抓实整改落实,带头讲好专题党课。二是积极贯彻落实阳春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推动文化旅游市场管理、文化旅游体育执法监督等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的落实;聘请了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1名,为本单位提高法律咨询业务。三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2022年度本局没有负责编制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编制规范性文件工作开展,其他各重要事项均按照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执行;政务公开有关工作全面有序推进。四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我局三个执法股室的执法行为,做到规范、公正、文明。五是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属下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组监督。六是自觉维护司法权威,2022年我局没有案件,未有法院生效裁判事项。七是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2022年我局机关干部通过学法考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 责任制,积极参加市组织的普法宣传活动,在执法、检查过程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在2022年阳春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中获优秀等次。

  四、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情况,落实阳春市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阳春市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文件要求,我局深入推进文化市场领域综合执法改革,我局已整合组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统一归为阳春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执法一、二、三股行使文化、文物、出版、版权、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市场行政执法职责,并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2022年,累计出动检查人员781人次,检查书刊经营单位15家次、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47家次、娱乐场所111家次、电影院8家次、电子游艺场所15家次、旅游企业104家次、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泳池)32家次、安装或销售非法卫星接收器住户及门店22家次,收缴非法出版物140份,妥善处理投诉16宗,发出责令整改通知9份。立案查处版权案件1宗,书店非法发行侵权出版物案1宗,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进入上网案2宗,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案1宗,娱乐场所违规经营案6宗(场所内醒目位置没有悬挂未成年人进入标志等)。其他涉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均按要求推进。

  五、学习宣传贯彻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的情况

  组织本局机关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2022年修订版)》,并提请阳春市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于市政府第十七届39次常务会议上传达学习。

  六、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存在的不足和原因,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继续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工作。全面梳理行政权力事项,根据省、市政务服务“十统一”工作要求,全面梳理我局实施清单,目前我局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44项,行政确认事项6项。公共服务8项,行政检查事项7项,行政处罚6项,其他行政权力11项。二是完善依法审批制度化建设。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跟踪服务等制度,并对服务时限、服务要求、责任追究等予以明确;所有行政事项名称、法律依据、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依据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内容全部规范公示。推行“部门联合审批”审批制度。对需要联合审批的项目,实行“一口受理,限时完成”。

  (二)加强市场监管。一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动态调整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市场经营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将抽查情况、抽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管。二是依法依规审慎审批,做好我市文化旅游市场审批工作,共办理文化娱乐场所设立、变更、延续、注销等审批业务25家次,审批营业性演出3批次,民宿登记3家次。

  (三)优化公共文化服务。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数字化、社会化发展,让人民群众共享公共文化发展成果,不断加大基层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升级力度。举办了阳春市2022年阳春市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管理培训班、2022年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管理系统填报培训班,开展1个粤书吧、1个文旅融合点、2座旅游厕所的建设选址。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2021年,我局负责牵头编制《阳春市旅游产业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按照编制规范性文件有关程序,完成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公开征求意见、公平竞争审查等程序,并经阳春市政府党组会议和阳春市政府第十六届1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1年11月印发《阳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春市旅游产业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春府办〔2021〕13号)(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编号∶春府规〔2021〕5号)》,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发布有关政策解读资讯。

  (五)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在编制《阳春市旅游产业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阳春市全域旅游发展规划(2021-2035)》时,公开征求群众和相关行业协会意见。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等程序,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立卷和归档管理。

  (六)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做好行政执法证管理工作。及时变更行政执法主体信息,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广东省执法人员网上考试培训系统学习、考试,申领执法证。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工作,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2.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我局根据省司法厅的统一部署,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成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行政主体基本信息、行政执法岗位职责,行政执法过程全纪录清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依据信息、执法程序流程图等事前信息录入工作。明确各执法业务科室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责任,做好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等执法信息动态更新。

  3.依法开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活动。行政执法程序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形,比如不存在未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未告知当事人法定权利等行为。行政执法决定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形,比如不存在事实认定不清、违反法定条件、法律适用错误等行为。群众举报的文化市场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文化市场秩序得到有效维护,不存在行政执法不作为。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对已有的政务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以及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重新审核并明确责任分工,明确各相关股室报送政府公开信息的责任和义务。我局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按照《阳春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做好主动公开有关工作。

  2.落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制度。依法依规公开部门预决算、部门权责清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开属下单位文化馆、图书馆等信息。今年来没有接到群众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3.落实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认真落实行政审批、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公开制度,在行政审批决定或《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统一规范格式将有关行政审批、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在信用中国(广东阳春)平台进行公示。

  (八)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提案,切实改进工作。2022年,我局共收到阳春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10件,已全部办结,办结满意率为100%。在局领导高度重视下,各承办科室将2022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案(建议)、提案作为科室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落实,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通过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沟通协商、调查研究、建立工作台账、定期汇报进度等方式,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2.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健全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邮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如实记录投诉举报信息,及时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线索。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监督作用,围绕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等进行重点宣传报道。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机制,高效收集、研判和处置舆情。

  (九)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我局依法实施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制度。公开受理复议案件的范围、条件、程序等事项,提供行政复议申请书格式样本。正确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2.认真履行信访工作责任。建立了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群众可以通过12345投诉举报平台、广东政务网上公布的监督和投诉渠道话、局办公楼下的投诉箱进行投诉举报。收到投诉举报件后,我局及时指定相关业务科室办理,并在规定期限内将办理情况告知投诉人;举报违法经营活动的,由执法大队及时调查处理,并及时将查处结果回复举报人。我局已为执法部门配备执法记录仪12台,并要求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使用和管理,2022年没有发生因违法执法或者执法不当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情形。

  (十)全面提高干部队伍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我局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均通过执法资格考试。每年组织开展普法和执法相关考试,提升了执法水平。全面实行行政执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程序,实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行政执法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将法制建设成效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终述职述廉内容。

  (十)存在问题

  我局虽然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市依法行政办的要求还有不少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行政执法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主要是行政执法人员水平不高,对法律法规把握不够,执法专业性程度上还需提高。二是执法设备装备还有待配备完善,我局内设执法股室3个,统一行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体育行政执法职责,但没有专门执法车辆,需协调市政府调配执法车辆1辆。三是普法工作有待完善,社会法治宣传不够全面,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还不够健全、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

  (十一)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3年,我局将按照阳江市、阳春市有关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局职能,不断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切实开展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制度的落实力度,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确保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合法、合理、有效。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内容滞后、重复交叉、不符合上位法以及不具有可操作性的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修改和废止。二是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题知识培训,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解读,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化解矛盾纠纷,减少行政争议,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文化繁荣兴盛保驾护航。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