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01-18 09:52:11 文章来源: 阳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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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阳春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工作指引》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以高质量法治引领高质量发展,为阳春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阳春市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宣讲报告会、专题党课、专题辅导讲座、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研读党的二十大报告,在全市范围兴起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认真领悟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基石开展法治政府工作,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阳江阳春两级市委工作要求。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2022年4月,阳春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印发《2022年全市科级单位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内容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实行市政府常务会学法制度,推动政府系统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制度化。2022年11月,阳春市举办2022年全市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并提出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系统深入学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及水平。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阳春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召开市政府党组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省委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法治建设相关工作。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按要求做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2022年11月15日至17日,对阳春市部分单位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重点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各政府工作部门、各镇(街道)]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工作、依法决策机制、行政执法、政务公开、维权化解纠纷、普法宣传等内容进行督察,督促落实问题整改。

  (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

  1. 推动“一规划两纲要”贯彻落实。印发阳春市贯彻落实《法治广东建设规划(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实施方案,加强对“十四五”时期法治建设统筹谋划,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以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为契机,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增强推动法治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全力推进阳春市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

  2. 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按时向阳春市委、市人大常委会报送阳春市政府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印发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对本年度法治工作作出部署。全面抓好迎接中央法治督察、法治广东建设考评、法治阳江建设各项工作,推动各部门切实抓好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阳春。

  (五)全面加强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学习

  为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习表率作用,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创新改革的思维意识,提升政府依法决策、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水平,阳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2年4月11日印发《2022年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习安排计划的通知》,将行政处罚法、反有组织犯罪法、审计法、法律援助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作为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习内容,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与水平。

  (六)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加快建设服务性政府

  1. 加强政府权责清单标准化建设。对中介服务超市178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对照自查,确保广东政务服务网和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服务事项一致性,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2022年,阳春市各部门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发布权责清单为5348项。

  2.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推动审批服务马上办。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通过电子证照、数据共享核验、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制和智能秒批等方式,目前阳春市开通的电子证照80种,签发的电子证照25种,调用查验电子证照的事项348项,已调用电子证照总量达101254次。二是推动审批服务网上办。依托“粤省事”、“粤商通”深化指尖办服务,进一步优化阳春市营商环境,目前全市“粤省事”实名注册用户人数853429人,“粤商通”市场主体数为48720户。三是推动审批服务就近办。梳理全市通办事项137项,全面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四是推动审批服务一次办。开展梳理“一件事”主题工作,完善事项一次性告知工作,印发全新一次性告知事项清单,重新梳理绘制产业投资项目流程,压缩事项审批时长,更新事项材料清单和《阳春市产业投资项目办事指南》。五是推动审批服务自助办。积极宣传推广使用“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一体机,现阳春市349条村(社区)已实现自助一体机投放全覆盖。

  3. 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2022年6月,阳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阳春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执行国家、省和阳江市制定并公布的在全国、全省、全市范围内适用的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

  (七)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支撑

  1.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实行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前合法性审查制度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统一备案制度。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2022年,阳春市共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其中政府规范性文件4件,部门规范性文件1件。

  2. 坚决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重要文稿和重大合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不得作出相关决策。2022年,阳春市司法局对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具审议意见共1366件,涉及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法律论证、政府投资项目法律事务、国土资源利用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法律事务、“放管服”改革、政府合同协议法律事务、政策文稿合法性审核、重大突发性事件应对法律事务等方面。

  (八)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决策科学民主依法

  1. 认真落实国务院公布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大行政决策坚持走群众路线,注重调查研究、民主讨论和科学论证,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政府决定等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决策事项,均请专家咨询论证或采取多种形式听取群众意见。2022年10月,阳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阳春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在阳春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调整。

  2. 大力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以阳春市司法局为平台设立政府法律顾问室,专门处理政府法律事务,同时聘请2名具有较高法律素养的社会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阳春市公安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等23个市直部门以及三甲镇等10个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外聘了法律顾问机构,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行为等方面发挥重大作用。

  (九)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 推进镇(街道)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职权下放部门与镇(街道)建立“镇街吹哨,部门响应”的办案联动机制,各镇(街道)遇到不同领域首宗执法案件或复杂案件时邀请相关部门现场配合开展执法,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响应及时派出业务能力强的执法人员协助镇(街道)解决实际问题。2022年3月9日至15日,阳春市委编办组织开展阳春市镇(街道)体制改革后运行情况“回头看”的调研工作,对全市17个承接执法职权移交的镇(街道)综合执法机构进行工作调研,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行政执法案卷、现场交流与研讨等多种方式开展调研,并对镇(街道)现场提出的执法问题进行解答,进一步提升镇(街道)综合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2022年5月11日,阳春市组织阳春市林业局、卫生健康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5个职权下放部门与17个镇(街道)召开涉及阳春市第一批行政执法职权调整由镇(街道)实施事项(林业局6项、卫生健康局8项、农业农村局15项、自然资源局43项、市场监督管理局392项)评估工作会议,及时向阳江市政府建议收回阳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放的镇(街道)不能承接的273项行政处罚权。

  2. 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2022年,阳春市42个行政执法主体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开行政许可1350宗、行政处罚544宗、行政强制8宗、行政检查299宗,做到行政执法公开化、透明化。同时把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目标进行管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资格管理,开展换发全国统一的行政执法证件工作,开展执法证件电子亮证执法。推广行政执法主体上线应用“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办理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案件,2022年,全市39个行政执法部门应用“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累计办理案件415宗,产生文书995份。

  3. 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执法工作的协调监督,指导阳春市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疫情防控特殊需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特别是严厉打击利用疫情囤积居奇、哄抬物价、非法捕杀、出售野生动物等行为,切实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治支撑。

  (十)加强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1. 健全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创新基层治理模式。阳春市建立群众信访诉求综合服务中心(信访超市),17个镇(街道)建立信访诉求综合服务站,采用“重点部门集中常驻、一般部门轮换入驻、涉事部门随叫随到”的形式,对口接待群众来访,调解矛盾纠纷,形成“一体化运行、一站式接待、一条龙调处、一揽子化解”的服务体系。2022年,阳春市群众信访诉求综合服务中心(信访超市)共受理矛盾纠纷34宗,成功化解矛盾纠纷34宗,调处成功率100%。阳春市选取石望镇作为深入开展信访工作示范镇,创建石望镇综治信访服务中心,总面积约1800平方米,划分接访受理、纠纷调解、多功能服务三大功能区,设置接访受理总台、候访大厅、多元联调室、五室合一、五老工作室、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志愿者服务工作室、心理咨询室、警务室、综合指挥中心等10多个服务工作室(中心),还配置母婴室、图书阅览角、便民药箱、自动饮水机等服务设施。综合信访、司法、妇联、团委等部门入驻服务中心开展工作,实现“全链条、一站式”解决矛盾纠纷。2022年,石望镇共受理矛盾纠纷158宗,成功化解矛盾纠纷158宗,调处成功率100%。

  2. 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一是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行政复议案件登记、调查取证、听证庭审、调解、重大案件集体讨论等一系列工作配套制度,规范行政复议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实现本级行政复议案件的“统一受理、统一审理、统一决定、统一监督”。二是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保障办公场所和办案保障设施,将行政复议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对于较为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以开庭的方式进行审理,同时成立行政复议工作领导小组,对每个案件集体讨论进行定案,积极运用和解、调解手段提高化解行政争议的效果,不断增强复议决定的公正性和权威性。2022年,阳春市人民政府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98宗,不予受理11宗,办结92宗,受理案件以申请人不服行政处罚类、举报投诉类、政府信息公开类为主。

  3. 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在阳春市政府常务会议学习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重要意义,制定阳春市行政机关应诉机制,规范应诉行为,明确行政机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出庭应诉的职责,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出庭应诉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2年,阳春市人民政府作为被告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96宗,行政赔偿案件26宗,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87次。

  (十一)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1. 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一是在制定审计计划以及实施审计项目过程中始终坚持围绕实现审计全覆盖的目标,大力推进大数据审计,实现审计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提升审计效能和精准度。二是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及政协民主监督,依法向阳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三是积极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和网络问政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妥善处理,并将结果及时进行反馈或公布,有效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2. 开展违法执法和乱罚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公开征集违法执法和乱罚款问题线索的公告。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广东省委、省政府,阳江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进一步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阳春市组织开展违法执法和乱罚款问题专项整治。在阳春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公开征集违法执法和乱罚款问题线索的公告,向社会公开征集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执法主体违法执法和乱罚款问题线索。二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阳春市抽查阳春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陂面镇人民政府、三甲镇人民政府、河西街道办事处7个部门近三年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各9宗合计63宗案卷进行评查,没有发现存在违法执法和乱罚款的问题。

  3. 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阳春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明确公开职责和任务,细化公开范围和目录,并及时更新动态,全面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2年,阳春市各级行政机关运用多种载体和方式,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0215条,电子化率为100%。

  二、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阳春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稳步推进,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待进一步推进和完善。二是个别单位重大行政决策未能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行,如个别单位以征求部门、单位意见代替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或者征求意见时间过短。三是个别行政执法行为不规范、不严格,导致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中被判违法。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阳春市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继续以贯彻实施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主线,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核心,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为主要抓手,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坚持党的领导,高质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在党的统一领导下,系统谋划、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贯彻落实《法治广东建设规划(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阳春。

  (二)进一步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坚持优化政府组织结构与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理顺部门职责关系统筹结合,健全跨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推动高效履职尽责。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阳春市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全面实施《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保障阳春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进一步提升行政决策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四)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培训、指导和监管,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推进行政执法部门上线应用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办案,以信息化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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