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民政领域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提升民政系统法治政府建设能力和水平。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民政系统学习宣传贯彻情况
(一)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在民政领域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坚持老百姓关心什么、期盼什么,改革就抓住什么、推进什么。民政工作保基本、兜底线、暖民心、防风险、促发展,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9月25日上午,我局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专题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要求全体民政工作人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紧紧围绕民之所呼、所想、所盼、所急,蹄疾步稳地推进民政领域深化改革,以实绩实效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检验改革,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群众。10月25日至26日,第十五次全国民政会议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对民政工作的领导,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积极主动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11月4日,我局召开了2024年全市民政业务工作部署会议,要求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要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学细悟、坚信笃行、科学谋划,接力持续开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二)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南,紧紧围绕省委“1310”、阳江市委“433”和阳春市“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具体部署,推动法治广东建设在民政领域的具体实践。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系完整、理论厚重、博大精深。我局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民政领域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认真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部署和习近平法治思想,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组织专题学习研讨、“第一议题”等多种形式,全面推动党员干部深入理解和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服务大局、化解矛盾、应对风险的能力。今年初,我局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强调要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南,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中“十大新突破”和阳江市委“433”工作部署中关于民政部门的重点任务,科学筹划,精心组织,用心用情抓好民生社会事业。10月18日,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了集中学法活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和实践意义,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贯彻落实。
(三)以主要领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为指向,促进民政领域法治政府建设体制机制的有效运行并取得扎实成效。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重要位置,多次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会议对民政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部署,带头学习领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的一系列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并在民政领域法治建设中全面贯彻落实。在法治业务学习中,局主要领导带头学、深入学、实践学,要求部门和下属单位负责人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民政各项业务工作中,做到依法依规,纪律严明。成立了民政局学法用法办公室,既负责学法用法业务学习培训,也负责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跟进,确保学法用法取得实效。适时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广东省、阳江市关于依法治市的会议精神和阳春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的工作要求;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中,安排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法律法规作为学习内容,不断夯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根基。建立了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并设置了举报箱和热线电话,畅通了监督渠道。落实了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对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信息及时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晓权、监督权。
二、2024年度民政法治政府建设举措成效
(一)法治建设组织机构健全。我局党组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推动全局业务工作规范化落实的重要抓手。今年,我局根据机构改革及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局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进民政领域法治建设工作,并将法治建设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干部职工的年度考核,做到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持续推进普法工作和法治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宗旨。
(二)法治建设制度体系完善。一是严格落实“三项制度”。我局将“三项制度”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法治依据和落实抓手,持续稳步地推进民政领域行政执法流程合法化、行政执法过程公开化、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二是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我局建立完善了《阳春市民政领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以及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和依法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规范了民政领域自由裁量行为,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优化了法治化营商环境。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通过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网上培训、鼓励在编干部职工积极参加执法证考试,着力增强新生力量,提升民政执法队伍的业务能力。今年,我局执法证持证人数为13人,新报名参加执法证考试15人。
(三)行政执法过程文明有序。一是执法过程规范。我局在进行行政检查等执法过程中,严格落实2人以上执法规定,并全程佩戴了执法证件。今年行政检查案件36宗,均在“粤执法”平台办理;在组织的“双随机”业务事项结束后,均按规定录入系统;今年已建立行政许可案卷25宗,决定信息均在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二是执法形式文明。对今年来工作中发现及群众反映线索的违规土葬、骨灰二次土葬等行为,由市、镇两级殡葬管理部门会同村(居)干部入户宣讲国家殡葬法规政策,促使丧属从思想上转变并最终全部同意火化。今年来,共说服25例原计划土葬的全部作火化处理。三是执法惠民明显。自2015年9月始,阳春市城乡居民殡葬7项基本服务费全部由政府“买单”。今年以来,已免除5240名本市户籍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费749.32万元,惠民殡葬政策得到充分体现。
(四)行政权力使用精准有效。今年我局承办阳江市、阳春市两级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7件。办理过程中,我局采取工作座谈、电话联络、走访汇报等方式,保持与政协委员们的密切联系,坚持做到办前询问具体要求、办中同谋措施方案、办后答复办理结果、复查了解落实情况。对代表和委员们提出的业务工作建议,我局办理人员在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和方法的同时,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及汇报工作,以得到代表和委员们的充分理解和支持。今年我局提案办理的面商率、满意率均达100%。今年以来,收到《司法建议书》1件,《监察建议书》2件,《检察建议书》1件,我局积极落实相关工作职责并及时做好反馈汇报。
(五)“互联网+政务”持续优化。一是实行权责清单制度。依托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全面梳理权责清单,经审核批准后统一对外公示。目前,我局在此管理系统中共实施106个事项,其中行政许可23项、行政给付8项、行政确认13项、行政处罚17项、行政检查7项、公共服务30项、其他行政权力8项。二是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授权我局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的工作人员负责群众申请的行政事项受理工作,建立了《阳春市民政局政务服务办事窗口首问首办责任制度》《阳春市民政局政务服务办事窗口限时办结制度》等6项制度,实现“一个窗口办理、一站式服务”,真正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六)社会组织管理规范高效。一是注重培育发展。截至11月,全市登记社会组织410个,其中社团175个、民办非企业单位235个。今年,全市依法新增登记社会组织9个。二是加强执法监管。开展社会组织年度检查235个,对商业协会开展乱收费整治专项抽查28个,对社会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20个。三是整治非法组织。开展了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规范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行业协会商会领域乱收费乱摊派“回头看”等专项行动。今年共清理了5个“僵尸型”社会组织。
(七)化解民政领域矛盾纠纷。一是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今年来,共接待来访群众21批34人次,处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转来的信件109件。所有来信来访均得到及时有效回复,办结率、答复率100%,没有发生群体赴省进京集访或非正常个访事件,没有发生因民政领域问题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或极端案件。二是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今年,市民政局涉行政复议案件0宗,涉行政诉讼案件2件。我局积极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推进民政领域法治建设,增强政府部门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三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今年,我局收到上级交办的案件线索0件,涉民政领域扫黑除恶斗争形势平稳。通过定期发动全市民政服务对象和登记的社会组织等参与调查问卷活动,不断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鼓励及时举报涉黑恶线索。
(八)普法宣传形式丰富多样。一是落实普法责任制。印发了《阳春市民政局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责任主体、内容、对象、目标和具体举措,并在局办公楼一楼宣传栏进行公示,积极增强全民法治意识,不断提升民政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崇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二是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举办“法治宣传进古墟”及法治文化活动,吸引人民群众参与;通过为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讲授民政法规政策,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组织全市109个“双百工程”社工服务站(点)开展未成年人法律法规政策进街道、进村居、进学校100场活动。8月12日,我局申报2023—2024年“谁执法谁普法”提升公民法治素养项目。三是积极拓宽宣传渠道。今年来,我局先后在《中国社会报》《阳江日报》《阳春》报等报刊及《南方+》《阳江民政》《文明阳春》《阳春微报》等公众号平台发表民政领域法治宣传、民生服务保障类新闻报道148篇,其中省级以上媒体刊发17篇。印发了《民政普法简报》16期。申报法治宣传教育案例2件,目前已推送到司法部。
三、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一)依法行政理念需要深化。少数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有待提升,存在“以行政思维代替法治思维”的现象,忽视了民政系统本职业务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成效化完成就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二)依法行政能力需要加强。执法人员专业能力参差不齐,尚缺乏系统、有效的培训,执法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业务股室在行政执法制度落实上专业性、规范性不够,满足于完成指标性业务工作,过程中缺乏规范程序的全程化。
(三)依法行政效率需要提高。少数执法人员的执法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还不强,在履行告知义务、现场笔录、时限要求等程序规定上认识不充分、运用不流畅,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行政执法效率。
四、2025年度民政领域法治建设思路
(一)加强法治学习培训。每月组织各股室行政执法业务人员学习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会议精神,切实把学习所得转化为工作落实过程中的持续严谨与规范;由局办公室每季度组织一次依法行政规章制度的学习与考核,使工作人员普遍掌握“三项制度”并熟悉具体运用;结合工作中遇到的具体执法案例,主动上门向司法局专业人员请教,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效率。
(二)创新法治宣传形式。殡葬政策法规宣传上,突出红白理事会的长期作用,并通过在镇、村两级制作宣传标语、出动宣传车宣传、设置墙报专栏、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不断引导人民群众树立文明、节俭、环保的丧葬观念;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规宣传上,继续保留在高流河墟、将军府炮会摆摊设点的宣传方式,扩大社会各界对民政法规政策的了解;充分利用《阳春微报》《文明阳春》等新媒体平台发布政策法规信息,促进公众法规认知。
(三)稳定法治工作队伍。采取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牵头、业务股室落实的依法行政工作模式,明确各部门负责人的依法行政工作职责和内容,确保民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高标准落实。建立固定的依法行政工作队伍,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单位至少明确1名业务骨干与局办公室负责法治建设工作的人员对接,保障依法行政工作在民政系统的全面落实。
(四)明确法治工作重点。根据省民政厅、阳江市民政局的工作部署安排,持续开展非法社会组织清理整治,确保发挥助力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继续开展殡葬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推动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继续加大对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的检查监督,确保民政服务对象享受到优质服务;依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表》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对《依法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五)突出法治民政目标。围绕省民政厅部署的“八个方面工作”和阳江市民政局健全“四个体系”的工作要求,立足我市民生实际,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孤儿和残疾人救助等工作,以提升服务保障水平为核心,依据民政法规政策改善并优化服务工作流程,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继续加强对全市“双百工程”社会工作服务站(点)的业务指导,在落实帮贫助困、救急济难、和谐邻里等过程中,打通民政部门服务群众的“最后一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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