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5-01-20 16:57:51 文章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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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阳春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阳江市委“433”工作安排,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情况

  阳春市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全市领导干部大会等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并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宣讲报告会、专题党课、专题辅导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持续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阳江市委工作要求。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2024年5月,印发《2024年全市科级单位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内容,组织开展专题学习。2024年10月17日,召开市委十四届第156次常委会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传达学习全省2024年涉外法治建设工作会议和全省依法治省工作推进会暨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会精神,以及阳江市委常委会会议精神。2024年11月1日,举办2024年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风险、推动工作的能力。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1. 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阳春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党组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法治建设相关工作。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做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2. 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按时向阳春市委、市人大常委会报送阳春市政府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印发《阳春市2024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对法治政府工作作出部署。全面落实迎接法治广东建设考评、法治阳江建设各项工作,推动各部门切实抓好法治政府建设。

  (四)全面加强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学习

  坚持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安排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17次,主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促使各级领导干部、政府组成部门依法行政的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依法办事、依法用权得到进一步规范。

  (五)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

  1. 加强政府权责清单标准化建设。根据法律“立改废释”、全面深化改革要求、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动态调整本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2024年,各部门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发布权责清单6255项。

  2.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通过电子证照、数据共享核验、电子印章等智能秒批,目前已申请制发的有效电子印章共135个,累计加盖电子印章超过178万次。依托“粤省事”、“粤商通”深化指尖办服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目前“粤省事”实名注册用户人数870152人,基本覆盖阳春市常住人口,“粤商通”市场主体数为55709户。梳理全市通办事项521项,全面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开展“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开设“一件事”办事专窗。

  3.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简化行政审批,缩短企业市内跨区域迁移办理时限,强化公平竞争审查;目前企业可以通过“阳光通”、“粤商通”等平台在线办理登记注册业务;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行“网上办、掌上办”,贯彻落实“省内通办”,当天办结率100%,按时办结率100%。截至10月31日,企业开办网办比例96.44%,位居阳江市各县(市、区)第二,成功办理企业开办无纸化业务1615笔。

  4. 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梳理《阳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现市场监管检查执法事项全覆盖,严格遵循“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要求,不随意扩大检查面影响企业正常经营。

  5. 做好消费调解维权工作。加强对全国12345平台投诉举报工单办理工作的指导,提高转办处理效能。截至10月31日,共接收办理消费投诉举报3247件,已办结3228件,投诉按时初查率和按时办结率100%,举报按时核查率100%,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4.56万元。

  6. 持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截至10月31日,共报送30208条行政许可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综合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数据及时率为99.70%、合规率和整改率均为100%、瞒报率0.69%,数据总体达标率99.64%。

  (六)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支撑

  1.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2024年以来,共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其中政府规范性文件3件,部门规范性文件1件。严格按照《阳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履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实行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前合法性审查制度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统一备案制度。

  2. 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充分发挥各决策承办单位“外聘法律顾问+单位内部法制机构”双重合法性审核的作用,确保重要事项合法有效,做好行政决策的“法律参谋”。截至10月31日,出具法律意见1220份。

  3. 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制定并公布《阳春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积极组织各相关职能单位开展审核论证工作,压实决策承办单位事先法律论证责任,推动全市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定《阳春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发展“十四五”规划》等多份重大行政决策,决策事项严格履行《阳江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阳春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程序,切实做到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4. 推动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印发《阳春市推进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方案》,在阳江市率先实施由司法所承接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的职责。要求镇(街道)行政决策事项在提交集体研究前,须先提交司法所进行合法性审查。该做法列入了“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改革创新培育案例。截至10月31日,各司法所为镇(街道)各项决策出具书面合法性审查意见74份。

  (七)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印发《阳春市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统筹协调制度》,提升镇(街道)综合依法行政水平。组织行政执法人员上线学习培训,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每人每年的学习时长不少于60学时。确定阳春市三甲镇人民政府为阳春市创建省综合行政执法示范镇。在广州召开的全省依法治省工作推进会暨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会上,“阳江市三甲镇高标准立体化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案例被选入广东省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经验做法汇编。

  2. 加强推进“粤执法”平台应用。督促平均网上办案率未达到90%及未应用“阳江粤执法”开展非现场执法的单位进行整改。截至10月31日,各执法单位累计办理案件6840宗,制作文书18537份。目前,平均网上办案率达到90%以上。

  (八)加强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1. 打造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平台。统筹推进群众信访诉求综合服务中心(信访超市)建设。2023年,全面完成镇(街道)综治信访服务中心平台标准化、基层信访工作制度规范化的“两化”建设。2024年9月,阳春市司法局获得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的通报表扬,获评组织宣传人民调解工作表现突出集体。

  2. 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工作配套制度,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截至10月31日,阳春市人民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150宗,受理97宗,不予受理47宗,撤回申请6宗;办结128宗,其中受理后办结75宗。

  3. 加强行政应诉工作。2024年1月,阳春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听取了《2023年阳春市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情况报告》,并要求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截至10月31日,2024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142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九)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1. 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大力推进大数据审计,实现审计全覆盖,提升审计效能和精准度。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及政协民主监督,依法向阳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积极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和网络问政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妥善处理,并将结果及时进行反馈或公布,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2. 开展涉企乱罚款问题专项整治和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职权下放重放轻管问题专项整治,要求各市直行政执法部门、各镇(街道)开展涉企乱罚款问题和职权下放重放轻管问题专项自查和整顿工作。制定《阳春市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导师制”培训工作实施方案》,推动基层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3. 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阳春市司法局于今年7月会同阳春市政协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前往春湾镇、松柏镇开展镇级行政执法工作调研,重点针对涉企乱罚款问题和职权下放重放轻管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相关问题进行实地督察。

  4. 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以信息公开平台为依托,集中公开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行政预决算等重点政府信息。2024年以来,阳春市政府门户网站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870条。

  (十)坚持人民至上,普法依法治理成效明显

  制定印发《2024年阳春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至镇(街道)及直属单位。扎实推进2024年阳春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工作,阳春市国资局、统计局、侨联、红十字会等4家被评议单位全部达到优秀等次。组织开展普法乡村行、送法进校园、送法进社区等普法宣传活动56场次。深化“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2024年“法律明白人”大讲堂和2024年阳春市普法骨干(法律明白人)暨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工作被省司法厅列入《参与基层治理 助力乡村振兴 广东“法律明白人”描绘乡村好“枫”景》一文中,该文章在《法治日报》上刊登。 2024年11月,阳春市八甲镇官河村委会党总支书记、村“法律明白人”廖高珍获评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个人。

  二、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个别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能力不足。个别执法人员理论水平不高、学习能力较低,特别是镇(街道)法律专业人才不足。个别行政执法行为不够规范严格,办理案件的质量也有待提高。

  (二)“双公示”未达要求及宣传次数较少。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数据总体达标率没有达到要求,个别执法单位存在未及时公示行政执法案件的情形。诚信文化宣传活动开展次数不足,法治建设的正向法治指数和媒体宣传次数有待提升。

  (三)个别执法单位的平均网上办案率没有达到要求。根据《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管理办法》的规定,除特殊情形外,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活动应当运用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粤执法”)全过程网上办案,但个别执法单位仍未实现全过程网上办案,平均网上办案率尚待提升。

  (四)基层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镇(街道)执法人员流动较大,执法能力有待提升,部分行政执法事项使用率较低。

  (五)合法性审查工作仍存在短板。个别镇(街道)对合法性审查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高,“先决策后送审”、“以写代审”等不符合合法性审查要求的情况时有发生,外聘法律顾问、村(社区)法律顾问参与度不高。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学习培训,开展行政执法案件指导,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评查,以问题为导向立行立改,切实提高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办案质量。

  (二)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和完善执法案例指导、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投诉举报以及行政执法考核监督等制度建设。

  (三)进一步完善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督促镇(街道)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推进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落地落实。

  (四)进一步推进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依法科学精准做好镇(街道)职权下放赋权工作,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行政执法事项依法赋予镇(街道)实施。落实定期评估制度,对基层接不住、监管跟不上的事项及时予以调整。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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