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总体目标和《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把我局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的情况
我局全体干部职工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立足水利职能依法依规做好各项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推进依法行政,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促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积极执行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纳入党组、党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加强党员干部的理论武装。通过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双管齐下的形式提高党员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强化行为规范,同时加强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政治意识、纪律意识和廉政意识,筑牢法治建设的基础。2024年,我局通过集体学习和宣讲报告会的形式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动法治广东建设的情况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把中央和省、市、县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会议、文件、领导讲话和政策要求等纳入局党组集中学习内容,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推动压实政治责任。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局党组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学习内容,列入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带动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不断彰显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力量。
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以及阳江市委“433”工作安排,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职尽责,扎实推动法治广东建设工作。班子成员经常带领工作人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积极排查影响稳定的各类隐患,认真听取群众的合理意见及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召开专门的分析处理会议,针对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严格落实目标责任,未雨绸缪,有备无患。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严格落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和法律顾问等制度,及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水利事业的高质量发展。严格要求班子其他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全体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重大事项严格依照规定进行集体讨论决定,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多方意见的基础上做出行政决策,增强行政决策公信力、执行力。依法推进审批事项公开公示制度,依法依规办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落实行政许可公示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公示制度,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我局审批事项的相关内容,结合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要求,提高办事效率,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履行依法行政职责
为切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贯彻落实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把依法行政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一是健全机构和建设队伍。明确领导班子各成员的分工,细化各股室的工作职责,狠抓法治队伍建设,加强队伍内部培训和学法力度。二是加强权责清单标准化管理。在广东省政府服务网公开我局权责清单427项,其中行政许可12项,行政处罚354项,行政强制14项,行政征收3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奖励2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检查13项,其他24项,对权责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形成权责清晰、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部门职能体系。
(二)大力学习宣传,夯实依法行政基础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真正将全会精神落实到工作中去。我局坚持把做好法治学习宣传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以强化执法人员和服务对象的法治意识来打牢依法行政工作的基础。一是强化学习。坚持“统一安排、自学为主、集中活动、注重实效”的学习方法。我局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2024年,我局学法考试参考率100%,及格率100%,优秀率100%。同时,我局鼓励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相关的线上普法答题活动,积极派员参加省水利厅、市司法局举办的提升法治素养的学习培训班,全面提升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二是搞好宣传。在“3.22世界水日”及“中国水周”期间,紧紧围绕“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的宣传主题,精心策划,面向社会、面向公众宣传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及其他涉及水利职能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多层次、多侧面的立体式宣传,进一步强化了全社会的水忧患意识、法治意识,为水利工作的开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2024年,我局开展了“复苏河湖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近1000份。
(三)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严格规范执法
1.坚持依法行政决策。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程序,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决策必经程序,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规范性文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集体讨论。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决策中的重要作用,我局聘请律师担任顾问为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提供服务保障。同时,为进一步规范我局重大决策机制,我局制定了《阳春市水务局“三重一大”议事规则》。
2.坚持依法行政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完善文字记录,严格进行材料归档,推动阳光水务执法;在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经过局内法制股室进行法制审核,做到行政执法决策集体讨论全覆盖;在执法公示方面,按照“谁执法、谁公示”以及“谁执法、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通过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及时公示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等信息。今年以来,我局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7宗。
3.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信息公开,对水行政许可审批的事项名称、法律依据、受理条件、办理流程、收费情况等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公示,主动接受监督。同时,积极对本单位的公示数据逐项进行自查,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切实做好“双公示”工作。今年以来,我局行政审批共受理69件,办结69件。
4.积极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我局依法受理化解群众投诉事项、严格按照程序办结信访事项,全年没有发生因违法处理行政争议和民事争议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集体上访事件或者重大异常信访事件。
五、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执法队伍的专业性和工作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工作人员面对新形势出现的新问题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对水法律法规的理解不够深入,应用不够透彻,造成执法水平的参差不齐,综合执法水平总体不高,与执法队伍业务水平规范化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此外,执法队伍的力量较为薄弱,年龄结构失衡、人员数量不足,与新时代水行政执法任务要求不相适应。
(二)配套的执法装备有待完善。水行政执法装备配备只能满足日常执法办案的必要需求,装备的信息化、专业化支撑不足,使用多种方式、多种途径开展行政检查的条件不充分,影响监督管理的效率。现配套的装备与我市水行政执法高质量发展需求有一定差距,执法保障建设仍需进一步提升。
(三)水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够。日常普法宣传以发放宣传材料和口头讲解为主,方式较为单一,内容不够生动明了,使群众只知道法却不能理解其涵义,对哪些行为是法律明文禁止的界限较为模糊。此外,普法宣传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普法活动主要在城区开展,致使水法律法规的宣传范围比较狭窄,部分群众的河湖安全保护意识较为淡薄,挤占河道、在河道滩地上种植蔬菜等现象时有发生。
六、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法治理论学习。一是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与宣传力度,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干部职工理论学习的中心和重点内容,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二是坚持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加强领导干部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做好模范带头作用。三是继续坚持组织开展培训活动,丰富培训方式、方法,进一步提升工作队伍的思想素质、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
(二)坚持学法用法提高执法队伍的法治素养。加强组织执法人员进行培训,经常性开展有关法律法规知识、水行政执法业务、思想教育等方面的学习培训工作,树立执法为民思想,遵纪守法、以身作则,切实加强规范履职尽责,不允许出现违法袒护、徇私舞弊等违法行为,严格执法,建立高素质、有专业素质的水行政执法队伍。
(三)健全监管模式。完善执法装备配备,配备必要的水行政执法服装、设备、车辆等设施设备,严格落实执法岗位人员持证上岗,保障执法的严肃性和威慑力。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监管机制,推动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提高监管精准化水平,提升监督管理的效率。
(四)加强水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一是要营造一个良好的法治氛围,经常性地开展一些水法律法规宣传工作,选择群众更容易接受的宣传教育方式,充分发挥广播、报刊、微信等新闻媒介的宣传作用,加大涉水工作方面的宣传力度。二是选用“以案释法”的宣传方法,在宣传中执法、在执法中宣传,强化宣传效果,保证宣传质量,使群众充分意识到破坏水环境后所产生的严重后果,进而避免破坏水环境的事件出现,营造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和参与河湖监管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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