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水务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6-01-12 09:44:14 文章来源: 阳春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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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总体目标和《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把我局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情况,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433”工作安排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思想引领。我局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计划,深刻领会思想要义、吃透基本精神、把握重点工作,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将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纳入党组、党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加强党员干部的理论武装。通过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双管齐下的形式提高党员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强化行为规范,同时加强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政治意识、纪律意识和廉政意识,筑牢法治建设的基础。2025年,我局通过集体学习和宣讲会的形式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筑牢信仰根基、严守纪律红线、强化作风建设、落实担当责任。

       (二)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坚持把中央和省、市、县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会议、文件和政策要求等纳入党组集中学习内容,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推动压实政治责任。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以及阳江市委“433”工作安排,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职尽责,扎实推动法治广东建设工作。班子成员经常带领工作人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积极排查影响稳定的各类隐患,认真听取群众的合理意见及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召开专门的分析处理会议,针对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严格落实目标责任,未雨绸缪,有备无患。

       (三)依法履行行政职责。为切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贯彻落实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把依法行政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一是健全机构和建设队伍。明确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细化各股室的工作职责,狠抓法治队伍建设,加强队伍内部培训和学法力度。二是加强权责清单标准化管理。在广东省政府服务网公开我局权责清单413项,其中行政许可12项,行政处罚340项,行政强制14项,行政征收3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奖励2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检查13项,其他24项,对权责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形成权责清晰、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部门职能体系。

       (四)加强学习宣传。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真正将全会精神落实到工作中去。一是强化学习。坚持“统一安排、自学为主、集中活动、注重实效”的学习方法,推动法律法规学习常态化,全面提升干部职工的法治素质。我局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鼓励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相关的线上普法答题活动,积极派员参加省水利厅、市司法局举办的提升法治素养的学习培训班,全面提升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2025年,我局学法考试参考率100%,及格率100%,优秀率100%。二是搞好宣传。在“3.22世界水日”及“中国水周”期间,紧紧围绕“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的宣传主题,精心策划,面向社会、面向公众宣传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涉及水利职能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多层次、多侧面的立体式宣传,进一步强化了全社会的水忧患意识、法治意识,为水利工作的开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2025年,我局开展了以“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保障我国水安全”、“大力推行节约用水,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近1000份。

       (五)规范行政行为流程,优化行政服务。一是坚持依法行政决策。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程序,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决策必经程序,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规范性文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集体讨论。我局还聘请了律师担任顾问,为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提供服务保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决策中的重要作用。同时,为进一步规范我局重大决策机制,我局制定了《阳春市水务局“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二是坚持依法行政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完善文字记录,严格进行材料归档,推动阳光水务执法;在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经过局内法制股室进行法制审核,做到行政执法决策集体讨论全覆盖;在执法公示方面,按照“谁执法、谁公示”以及“谁执法、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通过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及时公示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等信息。2025年以来,我局共立案处罚1宗。三是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内容、配套制度和协调机制,整合各级政务信息资源。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对水行政许可审批的事项名称、法律依据、受理条件、办理流程、收费情况等信息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监督。同时,积极对本单位的公示数据逐项进行自查,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切实做好“双公示”工作。今年以来,我局行政审批共受理78件,办结78件。四是积极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我局依法受理化解群众投诉事项、严格按照程序办结信访事项,全年没有发生因违法处理行政争议和民事争议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集体上访事件或者重大异常信访事件。

       二、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执法队伍的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知识储备不够充分且专业背景差异较大,与执法队伍业务水平规范化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执法力度和专业性有待进一步提高。此外,执法队伍的力量较为薄弱,年龄结构失衡、人员数量不足,与新时代水行政执法任务要求不相适应。

       (二)配套的执法装备有待完善。水行政执法装备配备只能满足日常执法办案的必要需求,装备的信息化、专业化支撑不足,使用多种方式、多种途径开展行政检查的条件不充分,影响监督管理的效率。

       (三)水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够。日常普法宣传以发放宣传材料和口头讲解为主,方式较为单一,使群众只知道法却不能理解其涵义,对哪些行为是法律明文禁止的界限较为模糊。此外,普法宣传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普法活动主要在城区开展,致使水法律法规的宣传范围比较狭窄,部分群众的河湖安全保护意识较为淡薄,挤占河道、在河道滩地上种植蔬菜等现象时有发生。

       三、2025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严格落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和法律顾问等制度,及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水利事业的高质量发展。严格要求班子其他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全体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重大事项严格依照规定进行集体讨论决定,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多方意见的基础上做出行政决策,增强行政决策公信力、执行力。依法推进审批事项公开公示制度,依法依规办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落实行政许可公示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公示制度,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我局审批事项的相关内容,结合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要求,提高办事效率,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法治理论学习。一是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体干部职工理论学习的中心和重点内容,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二是坚持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加强领导干部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做好模范带头作用。三是继续坚持组织开展培训活动,丰富培训方式、方法,强化“法律权威至上”理念,推动干部职工在行政执法、矛盾化解的工作中主动运用法律手段,树立法治政府形象。

       (二)坚持学法用法提高执法队伍的法治素养。加强组织执法人员进行培训,经常性开展有关法律法规知识、水行政执法业务、思想教育等方面的学习培训工作,树立执法为民思想,遵纪守法、以身作则,切实加强规范履职尽责,不允许出现违法袒护、徇私舞弊等违法行为,严格执法,建立高素质、有专业素质的水行政执法队伍。

       (三)加强监管力度。一是按照年度计划稳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结合《关于水务领域应用公共信用评价结果开展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的通知》,综合考虑抽查对象的信用评价、信用等级、信用风险程度等状况,对水务领域市场主体实行差异化监管,形成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监管体系,促进信用监管与服务互相结合,切实提升信用监管效能。二是推进政务公开。积极做好政务公开,全面公开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办事流程与结果,依托线上平台与线下窗口构建“全方位、多渠道”的公示体系,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水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一是要营造一个良好的法治氛围,经常性地开展一些水法律法规宣传工作,选择群众更容易接受的宣传教育方式,充分发挥广播、报刊、微信等新闻媒介的宣传作用,加大涉水工作方面的宣传力度。二是选用“以案释法”的宣传方法,在宣传中执法、在执法中宣传,强化宣传效果,保证宣传质量,使群众充分意识到破坏水环境后所产生的严重后果,进而避免破坏水环境的事件出现,营造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和参与河湖监管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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