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阳春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提升政府工作法治化水平,强化法治赋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现将阳春市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牢法治政府建设政治方向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思想引领。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等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加强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学习,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重点工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健全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各地各部门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常态化开展专题学习培训,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稳步前进。
(二)高位统筹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各项任务落地。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2025年阳春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并定期跟进任务进展情况,有序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印发《阳春市2025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对全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作出系统部署。市委依法治市办推进阳春市各部门抓好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实施方案各项任务落地落实。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推动各地各部门按时按质完成并公开年度报告。
(三)发挥“关键少数”头雁效应,推动主体责任落实。推动各地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围绕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开展年度述法,实现市镇两级党政领导干部述法全覆盖。纵深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2025年阳春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提升党政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意识和能力。
(四)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加强法治能力建设。举办2025年阳春市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报告会,聚焦“法治政府建设与营商环境优化”这一重大课题深入学习研讨,深化全市领导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性的认识。坚持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制定《2025年阳春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举办阳春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活动16次。开展2025年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履职责任感和廉洁自律意识。充分发挥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平台作用,开展全市国家工作人员2025年度学法考试,以学考提能力。
二、优化政府职能,打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政府权责清单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加强,行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持续完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2025年各部门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发布权责清单(按主项统计)共5231项。全面梳理阳春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632项并加强动态管理。
(二)政府服务进一步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智慧服务效能全面增强。深化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全面实现“一网通办”,梳理完善全市通办事项382项。开展“高效办成一件事”主题工作,设立“高效办成一件事”专窗,提供“一站式”服务办理。通过智能秒批方式,申请制发的有效电子印章共173个,累计加盖电子印章超过200万次。开展政务服务事项的“二次统筹”常态化工作,确保同一事项同标准办理。梳理阳春市政务服务“跨域通办”事项62项并设置“跨域通办”专窗。简化行政审批,缩短企业市内跨区域迁移办理时限,推行“网上办、掌上办”,落实“省内通办”,当天办结率100%,按时办结率100%,企业开办网办比例99.42%,成功办理企业开办无纸化业务1895笔。
(三)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障。印发《阳春市2025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明确阳春市2025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规范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建立阳春市公平竞争合规“一指引、双清单”,完善阳春市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会审工作体系,健全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抽查和举报处理机制。助力市场主体信用修复,2025年共为2019户市场主体完成信用修复。全面建设知识产权强市,依法抓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共完成知识产权质押融资9笔共计4.255亿元,开展专业市场等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知识产权类案件共结案6宗。加大化解和清偿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工作力度,完成阳春市2025年全面摸排拖欠企业账款清偿任务,2025年,清偿化解61940.36万元,清偿化解率108.66%;实质性清偿48328.17万元,清偿率84.78%。保障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多措并举挽回村集体经济损失。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升政府依法履职能力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与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抓好市委文件和党内法规年度计划的制定和落实,加大党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2025年以来共印发党内规范性文件9件,通报类文件1件,向阳江市委报备党内规范性文件8件。实行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前合法性审查制度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统一备案制度,2025年阳春市累计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均为政府规范性文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制度。印发并在政府网站公布《阳春市水网建设规划》等阳春市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把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内容合法、程序正当的关口,审查重大决策事项共5项,实现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100%。充分发挥各决策承办单位“外聘法律顾问+单位内部法制机构”双重合法性审核的作用,全市法制审核人员共106人,做好行政决策的“法律参谋”。2025年,市政府法律顾问室出具法律意见1370份。进一步完善司法所承担镇(街道)党政办负责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相关制度,深化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创新,印发《阳春市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规范化指引(试行)》,清晰界定合法性审查的范围、流程与时限等具体要求,提升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质效。
(二)聚焦“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深化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持续开展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职权下放重放轻管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建立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梳理并报送阳春市镇(街道)承接与取消收回县级部门履职的执法事项目录,确保县级执法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查纠涉企执法突出问题,推动完善制度机制6个,为企业挽回损失约26.25万元,落实“综合查一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执法“观察期”“减免责”清单以及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等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制度,推动由个案纠偏向类案规范、由问题整治向机制完善深化拓展,提升涉企执法效能。强化执法人员培训与管理,落实分类分层分级培训机制,举办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班,开展3期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执法证考试,考试通过人数586人。持续深化“阳江粤执法”的应用,阳春市平均网上办案率达到90%以上。
(三)强化特殊行业、重点领域监管,保障民生利益。阳春市聚焦民生关切热点,深入开展“铁拳出击 守护南粤”、农资打假保春耕、打击毁林等专项执法行动,并积极推进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深入开展全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强化劳动保障监察,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办好民生实事。2025年全市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率同比下降31.8%,劳动关系基本保持稳定;治安突出问题有效整治,推动刑事治安警情下降7.3%,盗窃警情同比下降11.8%,诈骗及关联犯罪警情同比下降22%,立案同比下降10.3%。
(四)深化政务公开与信用监管体系建设,同步提升信息质量与数据治理效能。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按要求清理政府网站历史稿件和无效信息及长期不登录或不再使用的账号。强化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开公示,截至11月30日,共报送33202条行政许可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综合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数据及时率为99.38%、合规率和整改率均为100%、瞒报率0%,数据总体达标率99.69%。
(五)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及政协民主监督,依法向阳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2025年办结市人大建议议案64件,市政协提案102件,办复率100%,代表或委员满意或基本满意100%。大力推进大数据审计,提升审计效能和精准度。开展实施审计项目14个,已完成现场审计项目14个,已出具审计报告项目14个。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20272.23万元,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避免)损失金额719.04万元,盘活财政资金835.42万元,促进规范管理财政资金10579.47万元,审计发现非金额计量问题129个,向被审计单位提出审计建议62条。
四、构建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深化“1+6+N”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加强与综治中心协调配合,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2025年以来,全市共受理民间纠纷案件2069件,调解成功2012件,调解成功率97.2%。抓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引导就地就近解决农村涉地历史遗留问题,全市未发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重大群体性事件。阳春市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一宗案件入选全国工商联2025年商会调解100件优秀典型案例。
(二)加强和规范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建立阳春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优化“现场+邮寄+网络”申请咨询渠道,全覆盖建立行政复议申请咨询服务专窗。优化市政府行政复议与应诉案件处理程序,提高案件办理效率。2025年,阳春市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92件,受理189件,不予受理94件,案前和解8件,逾期不补正1件,办结248件,其中受理后办结145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5年以来,阳春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90次,出庭应诉率100%,“告官见官”成为常态。
五、坚持人民至上,不断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一)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抓实社会面宣传贯彻,探索“非遗+法治”融合模式,依托本地非遗粤剧文化资源,举办2025年“法润漠阳·文明阳春”新时代文明实践法治文艺直通车进万家活动及现场法治咨询宣传活动等19场次。聚焦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护,组织专题宣传活动60场,发放法治宣传资料和法治小礼品10万余份,覆盖20多万人次。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打造普法精品,其中3个普法项目和作品获省级优秀荣誉。
(二)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体系。构建起由1个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8个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含工业园区站点)、370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组成的立体服务网络,实现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100%建成。持续推进公证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公证事项“最多跑一次”服务,开通特殊群体绿色通道,在阳江首创推广实施“周六不打烊”公证服务。
(三)深化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应用。全面应用省级社区矫正一体化平台,深化部门间数据交互与业务协同,提升法律援助、社区矫正案件办理质效。
2025年,阳春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部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还不够深入,个别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能力不足;二是行政执法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重大行政执法案件专业的法制审核人员不足,基层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亟待提升;三是行政机关源头化解行政争议能力不足,各执法领域法律法规均没有对行政机关自我纠错的方式、程序等进行规范,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等。
下一步,阳春市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八个坚持”重点任务来谋划推进法治工作,增强法治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动性、有效性。一是加大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力度。强化统筹协调,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推动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二是强化行政执法质效提升。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三是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功能。推动源头治理,实现“办理一案,规范一片”的监督效能,强化对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问效。四是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现代化水平。加强法律服务供给,强化法治保障,提升基层法治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能力,全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在全力推进法治阳春建设进程中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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