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冼业龙等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关于S113线国道升级改造后阳春至春湾沿线各路口完善衔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冼业龙等代表对公路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经了解情况和领导审议,现回复如下:
一、因阳春市里仔水至人民桥段路面改造工程业主是阳江市公路局,所以收悉建议后,我局即呈报阳江市公路局。
二、阳江市公路局已于2017年4月18日作出批复,已明确:该项目管理处正组织设计、监理及施工单位对沿线各平交路口逐个调查,按照平交道路现有路面结构类型接顺。同时,已与您取得联系,要求施工单位在路口施工中保持联系,并会督促施工单位尽快完善平交路口,且要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
阳春市公路局
2017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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