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阳春市政协九届六次会议委员提案第29号的答复(摘要)

2016-09-23 15:52:34 文章来源: 阳春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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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旅游景区道路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提高我市旅游景点的可进入性,加快形成旅游交通大环线,促进旅游新景点开发,发挥有地方特色的旅游交通经济效应,近年我市持续加大旅游景区道路建设的投入,对通向各主要景区的路逐步进行升级改造一是由市城管部门负责实施的进入崆峒岩景区的沙岗路(含铁路立交底)改造工程正在施工中,工程主要内容包括路面、给排水、路灯、绿化、交通工程等二是通往春都温泉道路损坏较为严重的中岗圩至石田路口段已完成改造,X591线S113线路口至三丰路口段已完成设计进行招标后开展实施工作进入玉溪三洞景区的S369线至玉溪一、二洞公路已于今年7月完成改造;四是进入鸡笼顶景区的旅游公路已通过专家初审。

此外,通往鱼王石景点的道路属于乡道。根据《公路法》第八条: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乡道的建设和养护工作规定,该道路的建设养护是由当地政府和村委会负责。另您所提到的通往大河水库景区公路损坏状况严重,其主要原因是高速公路施工大车辆频繁碾压造成,该线路属乡道公路,所在镇村衔接高速公路施工单位进行协调沟通,予以修复损坏路段。

我市进入旅游景区的公路除国、省、县道公路外,其余基本是与乡村公路相结合的公路。由于公路改造投入资金大,上级交通部门还未有对旅游景区道路建设的相关补助政策,而我市交通建设资金较为紧缺,要搞好旅游景区道路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结合乡村公路硬底化改造,通过各镇村、旅游部门、景区等多方筹集资金共同努力才能完成。对于目前我市因经济条件暂未能景区道路全面进行升级改造这一客观实际,以理解。

 

                           阳春市交通运输局

                      2016年7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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