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阳春市政协十届一、二次会议委员提案第43号的答复
范绍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整治市区周边农村生猪养殖污染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建议加强整治市区周边农村生猪养殖污染的建议很好,我市是生猪养殖大县,近10多年来,养殖产业发展迅速,而且多数养殖户养殖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不规范,养殖户也不愿拿出资金治理,养殖粪便直排,影响水源水质,为了加强对规模养殖场的污染防治工作,2013年,国家已颁布实施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3号),市委、市政府也重视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市政府印发了《阳春市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春府办[2013]88号),对我市养殖污染整治工作落实了职责分工。
一、市畜牧渔业主管部门要做好畜禽养殖场(户)污染治理设施建设的指导工作,督促养殖场(户)加大对养殖污染物治理设施的投入,按“干清粪→雨污分流→沼气厌氧→沼液贮存氧化→沼液种养消纳”利用模式,建好治理设施,做到达标排放,健康养殖。
二、市环保部门要加大年存栏量500头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户)的环境保护监管,负责对养殖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督促各规模场(户)完善环保手续,确保达标排放,指导养殖场(户)建立“一场一档”台账,养殖场(户)指定专人负责环保工作。
三、要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开展日常的环保现场监管执法,对违法违规的规模化养殖场(户)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不达到环保标准要求的,给予关停取缔。
四、各镇(街道办事处)负责对辖区畜禽养殖场(户)污染综合防治,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动员养殖场(户)做好污染治理,严禁养殖污染物直接排入流动水体。
对于您反映的河西街道三丰村桃源洞自然村的养猪污染问题,市环保局及河西街道办高度重视,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了调查,从调查的情况看,您反映该自然村养猪污染的情况属实,目前,三丰村委会大坑、新寨、桃源洞三条自然村有养猪户52户,其中50头以上养殖户36户,这些养殖户大多数环保意识差,猪粪猪尿直排,污染十分严重。对于如何解决该村的污染问题,市环保局、河西街道办及三丰村委会进行了专门的研究,提出了如下整改措施:一是由河西街道办牵头,召开养殖户会议,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加强指导,要求养殖户按规范进行养殖,建好沼气池,干清粪处理,防止直排;二是抓典型,对宣传后仍不整改的,联合国土、环保、畜牧等部门采取联合执法的办法进行打击,督促治理工作的开展;三是对于如何抓好全市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下一步,市环保局将建议市政府组织开展全市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方面的专项调查,制订全市的治理方案,促进我市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的开展,确保达标排放。
阳春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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