冼业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春湾镇治安联防队运作经费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推进春湾、潭水、合水、岗美镇率先发展的意见》(春发[2009]7号)文件,积极兑现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心镇发展的意见》(粤府[2003]57号)文件所规定的关于拓宽中心镇建设资金渠道的十项扶持政策。市政府在《阳春市2015年镇级财政管理实施方案》中明确规定,中心镇的超收奖励为超收部分的60%,比其他镇增加了10%。
由于本级财政仍然非常困难,收支矛盾异常突出,目前暂时还未能安排中心镇的治安联防队运作经费,只能待财政状况好转再逐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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