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2016〕24号
对阳春市政协九届六次会议委员提案第64号的答复
杨智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事业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大财政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一是加快市养老中心建设步伐。阳春市养老中心已于2015年底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截止至2016年6月,该养老中心已进入全面装修阶段并完成了部分设备购置,预计8月份完成工程建设。二是在严格执行省、阳江市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现有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并落实社会养老服务事业扶持政策。建立民办养老机构运营和新增床位补贴制度,即全护理老人运营资助每人每月60元、半护理老人运营资助每人每月50元;新增床位每张一次性资助3000元,对建成开业的给予一定运营补贴费。同时政府在土地和规划上给予相应优惠政策,适当降低此类机构的准入门槛,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补助贴息等多种模式,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养老服务事业,让更多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等社会组织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事业,承接社会养老服务功能,改变政府单一投资的养老格局,填补我市没有民办养老机构的空缺。
二、不断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一是建立养老服务队伍,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规范敬老院等养老机构的服务流程,拓展服务内容,开展专业社工服务工作,着力提升整体服务水平。二是强化社会养老服务队伍培养培训工作。积极邀请专业人员前来授课,对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加大对我市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和道德教育,分别于2014年派15人、2015年派13人参加养老护理员培训和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确保护理员持证上岗,努力提高养老服务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服务水平。
三、规范养老机构管理。一是我市17所公办养老机构敬老院已全部列入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另我局正积极与人社局进行协商,争取早日落实人员编制工作。二是积极推动镇级敬老院改造建设。目前河朗镇、河口镇敬老院相继完成了扩建和改造工作,使敬老院的床位数约增加60张;岗美镇、三甲镇也于2016年陆续开始扩建改造工作。敬老院以岗美镇黄村建立农村居家养老颐养居作为农村养老示范点,拓展农村幸福院的建设,为当地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健康保健、文化娱乐等服务,促进全市养老服务质量的全面提升。2015年农村幸福院增加20间,至2016年已达到39间。三是发挥合水镇合南居委居家养老服务示范中心的示范作用,将在现有建设的成功经验基础上,加大对其他镇相关居家养老服务建设的扶持力度,不断完善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网络。
阳春市民政局
201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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