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美玲委员:
你《关于恢复八甲白水瀑布正常自然流向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你反映八甲白水瀑布下游的电站是八甲白水梯级水电站(分三级开发)。该电站是经广东省发展计划委员批准立项,阳江市水务局(原水利局)批准初步设计。电站建成投产后由阳春市水利移民安置办公室(电站业主)负责运行管理。因南方电网需要开发建设八甲抽水蓄能电站,白水梯级水电站已转交给南方电网和阳春市人民政府联营管理。抽水蓄能电站建成后,八甲白水梯级水电站不再运行。
经现场核查,八甲白水梯级水电站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建设,并不存在在该瀑布的中段左半壁开凿引水渠,蓄意拦腰截断水流引向电站渠道用于发电,人为毁灭瀑布的行为。如发现电站确实存在违反小水电规程规范的行为,我局会依法进行处理。
阳春市水务局
2016年6月27日
抄送:市政协联络科,市府办建议提案科。
联系人:罗素梅 联系电话:7736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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