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黄耀浪委员:
您好!您提出《关于加大对违法电鱼行为巡查打击力度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感谢你对我市渔业资源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高度重视,落实多项措施进行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打击电鱼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局把打击电鱼作为工作重点,不断加大打击力度,通过广泛宣传、严厉查处等措施,对部分区域电鱼案件多发的势头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维护我市江河渔业资源和自然生态平衡。据统计,从2014年至今年7月止,共出动专项执法车辆82车次,渔政执法人员335人次;利用橡皮艇开展江河渔业资源执法34次,出动执法人员170人次;立案电鱼案件11宗、已结案5宗,收缴非法电捕鱼器15台套。其中在今年3月以来,我局组织渔政执法人员加强对漠阳江等重要河段渔业执法行动8次,出动人员35人次。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局领导亲自部署行动计划,同时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促使该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广泛宣传,提高守法意识。阳春渔政大队以立警示牌、贴通告、报纸电视新闻媒体报导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其中在我市的重要路口、河道出入口等地方树立禁止电鱼、毒鱼、炸鱼警示牌36个。
(三)加强执法,严打电鱼违法行为。一是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到本市春城东湖、头堡、黎湖等有关河道进行巡查执法,查处电鱼行为;二是不间断到漠阳江、情人河、茶河、高流河以及潭水、岗美、合水、春湾等镇进行巡查,发现一宗,查处一宗。
三、存在不足与问题
目前,我市开展打击电鱼等违法行为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问题:一是江河渠道遍布全市,电鱼活动范围广、流动性强,不分昼夜,没有固定的时间和地点,给渔政部门执法带来一定的困难,巡查执法难度大;二是部分渔民守法捕鱼意识淡薄,在利益的驱动下从事电力捕鱼,在打击之后极易死灰复燃,而且屡禁不止,全面禁止电鱼行为任重道远;三是渔政执法人员少,执法经费不足,工作任务重,除要开展渔业资源保护工作外,还要承担水产品质量安全等行政执法工作。
四、今后工作措施
为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电鱼活动力度,切实保护渔业资源,我们将充分接受您的建议,强化领导,增加投入,加强巡查,严查重罚,坚决打击和遏制非法电鱼活动。
保护好阳春渔业资源是渔业部门主要职责,同时渔业资源保护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维护良好生态环境。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渔业资源保护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阳春市畜牧渔业局
201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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