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黄聪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对朝阳新城周边街道进行安装路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市政路灯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且提出这非常切合实际也合符情理的建议,收阅建议后我局非常重视,即派市区路灯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到现场勘察,经勘察该地段主要街道已配置路灯,但住宅区里面巷道还未有安装路灯,根据阳江市人民政府“阳府函[2015]186号”文的文件精神和要求: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工任务和阳江市LED照明示范工程项目的实施,我市将在今年底前对全市道路照明进行LED照明示范工程项目改造,为了减轻政府的运作成本和工程重复建设,因此,上述街道的路灯安装工作等待LED照明示范工程项目改造后再行实施。
非常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指导,感谢您的宝贵意见。
阳春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201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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