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阳江市基层委员会:
你委员会在政协阳江市七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动阳江市乡村公厕建设的提案》(第2018205号)收悉,我市政府高度重视,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调查。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我市制定印发了《关于55个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的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将公厕建设列入五大必建工程之一,规定每个自然村按实际需求配套建设1个以上的标准公厕,我市当前的新农村项目建设工作严格按照这一方案组织落实。
(二)根据省和阳江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市正在开展省定贫困村建设工作。目前我市51个行政村(共846个自然村)示范村整治规划已编制完成,在规划中每个行政村都按需配置了公厕,具体规划为:800人以上或有小集镇的村,配建4女2男蹲位;500人—800人的村,要求配建3女2男蹲位;300人—500人的村,配建2女1男蹲位;300人以下的村,配建1女1男蹲位;两个村庄较近的,合起来人口约200人的村,可以合建一个公厕,建1女1男蹲位。
二、下一步工作。
(一)根据省政府《关于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实施方案》有关精神,省将推进公厕改造列入重点任务,规定2020年年底前,乡村旅游区等公共场所建设A级以上厕所,每个自然村按实际要求建设1个标准化公厕。我市将严格遵照省的相关文件精神,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在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过程中加快推进农村地区的“厕所革命”,实现乡村公厕的全域普及。
(二)目前,阳江市已出台保洁员管理方案,规定保洁员管理经费由市、县财政进行补助和村民筹集,按村庄大小,配备1~2名保洁员。目前该方案正在筹备实施中,我市将根据实际情况细化相关管理条例,组织落实好该方案,建立并完善好我市的乡村公厕管理体系。
(三)为加快推进我市农村公厕建设工作,我市将全域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在规划中落实公厕位置及建设规模。
十分感谢您们对我市工作的支持!
阳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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