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摘要公开

2019-08-23 16:36:16 文章来源: 阳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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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度,我局承办了阳春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第75号和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第17、81、82号,我局于8月将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完毕,并取得所有人大代表及提案人政协委员满意评价。

  根据有关规定,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需要以摘要形式对外公开。为切实做好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进一步提高我局工作透明度,现将我局办理的1件人大代表建议及3件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结果以摘要形式公开。

  一、《加强食品市场监管 提高食品安全》(阳春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第75号,我局办理)

  陈俊良代表围绕我市市场上食品安全卫生等问题,提出了《加强食品市场监管 提高食品安全》的建议(第75号),建议相关部门增加对各个市场上各类食品的安全卫生检测,及时公示,加强对不合格产品处理等。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拟订了答复意见:一是全面履职,保障安全。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切实落实履行监管责任,针对食品流通市场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结合市场监管实际,通过加强日常监管巡查力度,加大开展专项检查整治力度,教育督导食品从业经营者守法经营等方式,严防问题食品流入市场流向餐桌,以保障阳春人民吃上放心食品。近年来,全市食品安全风险可控,没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二是强化措施,筑牢防线。强化日常监管,严格执法检查工作。加强对食用农产品交易市场开办者和销售者两大经营主体的日常监督管理,强化其主体责任落实。全面推进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检工作,继续采用委托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广州安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进行市场快检工作,及时筛查发现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并依法处置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农残检测信息每日在市场公示栏进行公示,农残不合格信息汇总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另利用省局的“智慧食药监”大平台、大数据,为每个快检市场生成“二维码”并在公示栏张贴,让市民“扫一扫,农残信息秒知道”。三是强化宣传教育,营造社会共治氛围。启动食用农产品“你送我检”免费检测便民活动,免费为群众检测蔬菜、水产品等,加深了市民对快检工作的认知度,让市民对食用农产品买得放心、吃得放心。人大代表对该建议的办理效果予以“满意”评价。

  二、《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的建议》(阳春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第17号,我局办理)

  赖均勇委员就我市农村食品安全基本情况和存在问题,提出了《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的建议》(第17号)。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拟订了答复意见:一是强化日常监管,严格执法检查,全面提升监管效能。1、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我局对农村食品安全问题高度重视,针对当前农村地区销售“五无”食品、“两超一非”食品等现象屡禁不绝的突出问题,认真排查风险隐患,监督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依法查处生产经营违法食品案件;建立健全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促进社会共治,努力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总体水平。2、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排查风险隐患,督促食品市场开办者、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3、加强源头治理。4、全面推进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检工作。继续采用委托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广州安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进行市场快检工作,及时筛查发现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并依法处置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农残检测信息每日在市场公示栏进行公示,农残不合格信息汇总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5、加强对食品生产和加工环节的监督抽检。6、加强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管。提高巡查频率及效率,突出农贸市场、城乡接合部、校园周边等人群密集、问题集中的重点区域。7、强化重点区域监管,开展专项行动。针对社会上反映的农村食品安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了小餐饮食品安全联合整治行动、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深化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等,有力地打击了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二是强化宣传教育,营造社会共治氛围。针对不同的对象进行差异化宣传,对食品经营单位定期举办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对广大群众,创新方式多措并举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抓住各种契机宣贯食品安全知识。提案委员对该建议的办理效果予以“满意”评价。

  三、《关于学校、幼儿园、托管班等食品安全监管的几点意见和建议》(阳春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第81号,我局办理)

  王夏蓉、周靖昀委员围绕我市部分学校、幼儿园、托管在食品安全上存在的问题,提出《关于学校、幼儿园、托管班等食品安全监管的几点意见和建议》(第81号)。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拟订了答复意见:我局始终将学校、幼儿园等集体食堂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深入开展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一、严把许可准入关,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食品安全制度。二、多措并举,全面提升学校、幼儿园、托管班等集体食堂食品安全水平。1、严格执行量化分级工作。鼓励全市学校(含托幼机构)等开展硬件设施升级改造工程,提升了整体食品安全保障能力,根据量化分级标准实现动态监管。2、积极推进“明厨亮灶”工程。以学校食堂内实施视频监控式或透明式的“明厨亮灶”为手段,打造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的桥接平台,构建餐饮服务单位自律、政府监管、公众参与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促使餐饮服务提供者守法经营、诚信经营,保障公众饮食安全。4、加大开展专项力度。5、主动引导、加强指导。对于校外托管机构及婴幼儿教育托管机构的经营主体,我局继续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参照上级文件精神,对校外托管机构、早教机构等提供餐饮服务行为,采取主动引导、强化监管、加强指导和宣传教育,根据实际情况,有计划有步骤地规范提升,使其达到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要求,未达到条件的进行整治改善,不符合条件的进行清查取缔。要求符合条件的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其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食品加工制作基本操作规范,强化食品安全隐患和风险防控,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切实做好饮食安全的保障工作。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开展专题教育,增强师生食品安全风险意识。提案委员对该建议的办理效果予以“满意”评价。

  四、《关于加强学校周边餐饮服务业管理的建议》(阳春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第82号,我局主办)

  张盛广委员围绕保障学生饮食卫生安全,改善学校周边环境这一主题,提出《关于加强学校周边餐饮服务业管理的建议》(第82号)。我局作为主办部门,经认真研究,拟订了答复意见:一、严格许可,强化日常监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食品安全制度。一直以来,我局坚持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关,认真抓好食品经营许可工作,对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经营许可现场审查严格把关。对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及相关细则严格检查,申办条件达标的单位,按时、按规定予以办理;对申办条件不达标但有能力整改的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后复查,逾期未改正者不予许可。二、加大专项整治力度,规范经营行为,严厉查处问题食品。今年来,我局不断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力度,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相结合,以日常监管深化专项检查,以专项检查强化日常监管,对无证经营、制销假劣食品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将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监管予以制度化和常态化,严防假劣、过期或“三无”食品危害学生身体健康,同时结合阳春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开展小餐饮专项整治行动和“三小”行业专项整治,促进学校周边餐饮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三、明确职能分工,加强部门配合,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我局积极与城管、教育部门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开展对学校周边餐饮、食品单位经营主体资格进行检查清理,坚决打击经营假劣食品和无证经营的违法行为。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于校园周边的流动摊档采用日常巡查管理和不定期整治相结合的办法,一方面,在加强日常巡查工作基础上,根据学校上下学时间来调整工作时间,最大限度避免执法时间上出现盲点、空白点,以便及时发现及时管理;另一方面,不定期组织整治疏导,进行集中清理整顿,从而解决流动摊贩流窜经营的管理难点,遏止摊贩肆意在学校周边摆摊经营行为。四、加强宣传教育,开展专题教育,营造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提案委员对该建议的办理效果予以“满意”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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