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阳春市第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第39号的答复
廖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要求市政府落实河长制经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广东省财政厅下发《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省级涉农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18]314号),下达我市资金34078万元,经我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审定的资金分配方案,已安排3000万元河长制专项经费。另外,2019年市财政预算安排了河长制专项经费200万。贵代表提出的永宁镇河长制经费需求,可根据实际向市政府提出资金申请,经市政府审批同意后安排资金。
此复
阳春市财政局
2019年7月22日
抄送:市人大信访室,市府办建议提案股
联系单位及电话:市财政局农业股,773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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