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阳春市第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代表
议案第61号的答复
林善珍等代表:
您提出的《学校志愿者的工资由阳春市人民政府支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议中提出的由于进城务工人员增加,导致城区学位急剧增加,教师的职位配备不足的现状是我市目前教育亟待解决的问题,现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解决。政府购买教育服务主要指政府与社会组织签订协约,根据社会组织提供的教育服务质量对社会组织教育服务提供财政支持,以为公众提供高效、优质的教育服务。
为进一步深化阳春教育综合改革,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公办中小学教育服务水平,市教育局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粤教师〔2017〕13号)和政府购买服务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阳春市公办中小学购买教育服务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正依照公文办理流程,将该实施方案向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后,汇总报市政府审批通过。通过购买服务聘请的教育工作者的工资由市财政拨款解决。
感谢你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密切配合市教育局及相关部门,加强协调沟通,及时发现和解决我市公办中小学购买教育服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统筹推进中小学购买教育服务工作。
此复
阳春市财政局
2019年7月22日
抄送:市人大信访室,市府办建议提案股
联系单位及电话:市财政局教科文股,7713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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