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阳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6号的答复

2020-10-22 10:10:46 文章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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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启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村道垃圾清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对存在问题的答复

  (一)关于“垃圾清运不及时,各自然村村道狭窄,垃圾清运车辆难以进入、导致垃圾清运不及时”的问题,我局建议双滘镇政府协调交通部门商议拓宽村道或临时拓宽路肩;另对于现时无法拓宽道路的自然村,我局将要求各镇政府、街道办与各村委协调重新做好垃圾收集点的设置,撤并过于零散的垃圾收集点,引导村民定点投放,集中收集,增加收运效率。

  (二)关于“保洁设施配备不足......远远不能满足垃圾清运的需求”的问题,我市统筹配备的设备及终端处理设施,目前基本能满足全市农村生活清运的工作,对于重大节假日,垃圾增量大部分主要为大件废旧家具,该部分不属于生活垃圾,不能使用压缩式垃圾收运设施,各镇政府需要另行请车清运。我局建议各镇政府、街道办加强宣传,倡导村民就地合理回收利用废旧家具,并做好大件废旧家具定点预约回收工作,分类处理。同时加大节假日期间的清运频次。

  (三)对于“保洁人员综合素质不高...工作效率不高”的问题,目前环卫行业的从业人员普遍存在用工难、年龄偏大及文化学历偏低的情况,另根据阳江市《关于优先聘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为村庄保洁员的通知》的通知(阳住建通〔2018〕394号)的要求优先聘用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我局要求各镇政府、街道办加强对农村保洁员的考核和指导,并对不能胜任保洁工作的保洁员予以解聘,进一步优化保洁员队伍,提升保洁效率。

  (四)对“运行维护经费不足...部分费用均由镇政府自行承担”,根据《阳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春市各镇(街道)农村生活垃圾收运方案的通知》要求“各镇政府、街道办作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的主体,市财政落实保障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工作经费和购置设备、维修设备等资金。市财政局按季度下达到各镇(街道),对于遇春节期间生活垃圾剧增、上级部门要求的紧急清理任务及不可抗拒自然灾害等情况,各镇(街道)根据实际超支情况另行向市政府请款”,我局将根据各镇的情况积极配合做好请款工作。

  二、对建议意见的答复

  (一)对“完善基础设施,进一步配备完善自然村的垃圾桶配备,确保垃圾有固定的收纳场所”的建议,根据《阳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春市各镇(街道)农村生活垃圾收运方案的通知》市财政每年已配套财政资金购置垃圾桶,目前能满足使用需求。

  (二)对“配齐清运设备,增加垃圾清运车,加快清运效率,减少垃圾堆积,解决节假日垃圾堆积问题”的建议,我局将加强对农村垃圾收运的督导,要求各镇政府、街道办合理调整收运频次及优化收运路线,减少堆积情况发生。对于节假日垃圾处理问题,阳春市各镇(街道)农村生活垃圾收运方案已作安排。

  (三)对于“加大经费投入,提高清运工待遇,聘请更高素质的人员清运垃圾,提高效率”的建议,我局认为,对于“加大经费投入”方面,鉴于目前我市财政能力有限,应该积极探索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付费”的原则,增强农村居民的“环境消费”意识,减轻农村垃圾管理运行资金压力,同时希望代表们能建议阳江市人大立法农村垃圾收费;对于“聘请更高素质的人员清运垃圾”方面,目前环卫行业的环卫从业人员普遍存在用工难、年龄偏大及文化学历偏低的情况,我局将加大环卫行业的宣传工作,提高群众对环卫行业的重视和关注,推动我市农村生活垃圾工作开展。

  在此,感谢人大代表对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及建议。希望人大代表继续为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出谋划策,合力推进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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