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九、余超、甘明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资金投入、加快新农村建设的建议》收悉,你们反映的情况属实,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市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对你们提出的建议高度重视,经仔细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发〔2018〕21号)文件精神,省级按每个行政村平均1000万元的标准通过奖补方式支持粤东西北地区12个市的县、县级市(含2012年以后经国务院批准的“县改区”的区),但省级财政奖补资金不是一次性全部下达,是由省级根据实际情况逐年下达。我市是农业大县,涉农行政村多,行政村下辖的自然村也多,也是欠发达地区,本级投入新农村建设的财力有限,村庄基础设施薄弱,造成我市新农村建设资金十分紧缺。我们将根据你们提出的问题,积极争取上级的重视支持,尽快改善这些问题。
二、我市将积极向上级申请奖补资金,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同时积极引导工商企业、新乡贤支持参与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积极开展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招商引资工作,拓宽新农村建设资金渠道。
三、我们将要求镇(街道)在今后安排新农村建设项目时,优先安排村民参与积极性高、“三个三”工作完成彻底的村庄开展建设,开展竞争性遴选,形成各村你追我赶的良性竞争氛围。
在此也期望你们今后继续对我市新农村建设工作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
阳春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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