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世湖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安排资金修复清湖陂渠道确保农田用水的建议收悉,现答如下:
由于我局在水利设施方面的职能是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我局只涉及田间的渠道、用水问题。水源和大的主灌渠,不属于我局的范围。
因此,我局职责范围管理的水利设施为农田水利设施,因此我局职责范围只能是农田间的渠道和支渠以下的渠道。水库等水源头的渠道、排洪渠等不属我局管理的范围。
我局目前实施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都是通过每年申报省级项目争取来的,而项目的申报是按省的要求提前2年以上做项目规划报入项目库,批复同意后才能实施。
关于尽快安排资金修复清湖陂渠道确保农田用水的建议我局经实地调查了解并征求八甲镇政府同意,我局去年已将修复清湖陂渠道确保农田用水的建议报入2021年项目库中申报,但由于清湖陂属于已建设过高标农田的范围,省将项目列入了2022年的项目,所以清湖陂的项目只能按省的批复意见在2022年实施建设。
阳春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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