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紫代表:
您好!市府办转来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增7号建议《关于尽快完成河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整体搬迁到新址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市河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关注和建议。现根据我局的职能,答复如下:
我局一直以来都十分关注河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整体搬迁到新址工作。根据市政府批复,市卫生健康局作为业主单位组织实施阳春市河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配套项目,所需资金申请上级专项资金或申请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解决。2020年下半年,市财政在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中先安排了700万元给河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配套项目。由于该项目在2020年底前不能形成资金支出,所以该笔资金调整给了其他医疗卫生项目支出。
为响应省、市人大常委会全面推进健康广东建设的号召,更好地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就尽快完成河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整体搬迁到新址的问题,我局将继续会同卫生健康局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和申请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争取早日完成河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整体搬迁到新址。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祝工作顺利,合家健康。
阳春市财政局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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