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阳春市政协十届六次会议委员提案第74号的答复

2022-04-29 11:02:14 文章来源: 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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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阳春市政协十届六次会议委员提案

第74号的答复

范美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制定建设计划。目前我市人民医院、妇幼医院、汽车站和龙宫岩风景区均设置有母婴设施,其余公共场所则覆盖率较低。我市暂没有组织编制母婴设施专项规划,母婴设施在上层规划上存在缺失。建议市妇联等相关职能部门组织编制母婴设施专项规划,我局将结合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协同编制该专项规划。

  二、制定建设标准,确保母婴室质量。目前国家、省暂未出台相关的母婴设施建设标准。建议相关部门在组织编制母婴设施专项规划时,参考《广州市母乳喂养促进条例》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建设标准。届时,我局将配备母婴设施纳入日常的规划建筑方案审查中。

  三、多方式推进,落实母婴室建设。建设、维护等措施应写进母婴设施专项规划中,确保母婴室建设、日常管理顺利开展。

       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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