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阳春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第46号的答复

2022-11-21 17:29:18 文章来源: 阳春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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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锦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乡镇非村小组人口聚集居住区完善基础设施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根据我市的工作实际,答复如下:

       根据中共阳春市委办公室、阳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春办发〔2018〕25号)文件精神,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以市为责任主体,镇(街道)为实施主体,以行政村为基础,以自然村(依据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和乡村振兴规划,纳入规划的自然村)为基本单元,先整治、后提升,以点带面、梯次创建、连线成片、示范带动、全域推进,滚动建设一批又一批美丽宜居村庄。建议中的一些非村小组的聚集区并不是纳入规划的自然村,不属于现阶段新农村的建设范围。我市共有4781条纳入规划的自然村,任务比较重,现阶段还有许多纳入规划的自然村还没有开始基础设施建设,一些乡镇非村小组人口聚集居住区的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等纳入规划的自然村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后再进行筹措资金统筹安排。

       建议乡镇非村小组人口聚集居住区基础设施可以通过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的方式完善,例如道路硬底化建设可以采取向交通部门争取、村民自筹等方式筹措建设资金,加快完善基础设施。



阳春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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