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阳春市委员会政协提案第10号的答复

2023-01-30 09:45:40 文章来源: 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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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辉信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全市公共场所设立残疾人专用停车位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对无障碍设施的规划建设。残疾人专用停车位,在建设规划上称为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我局自2019年3月机构改革以后,重视对无障碍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如工人文化宫影剧院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中,我局要求业主单位按照规范配备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地面停车场设置有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在瑞安理想华府、阳豪花园小区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中,设置了41个无障碍停车位。目前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规划尚未完善,我局将积极配合和指导市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组织编制无障碍环境相关专项规划,把相关专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确保相关规划的实施。

  二、严格执行建设标准,保障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的配比要求。我局严格按照《广东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规定》的要求,将包括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在内的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中,在城镇新建的道路、城市广场、公园、城市绿地、居住区、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设施等项目,确保按要求配备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并把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建设内容进行规划条件核实。

  三、充分发挥部门联动,进一步提高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的覆盖率。我局在审查城镇改建、扩建的居住区、居住建筑等项目时,积极提出增设或改建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的建议;审查城镇改建、扩建的商业区、公建建筑等项目时要求必须配置一定比例的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主动沟通协调公安、城管等部门,配合我局在公共场所设立残疾人专用停车位。如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在东湖广场、绿道和河西名树公园的临时停车场设置有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并加强监管,确保残疾人顺畅出行;市公安局对市政道路设施规划停车泊位及增设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时,标示专用标识,切实为残疾人提供便利。

  非常感谢政协委员提的宝贵建议,望今后能够继续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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