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阳春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70号委员提案意见的答复

2023-12-15 09:28:19 文章来源: 阳春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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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玲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严打职业物闹,共建和谐小区的建议(第70号)收悉,经综合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委宣传部意见,现答复如下:

  我们高度重视物业管理工作,依法依规对物业市场和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指导监督,阳春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矛盾主要内容包括物业企业服务不到位、物业收费争议、开发公司配套设施不齐全等方面引发的矛盾纠纷,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业主依法维权的我们应支持。但也有个别住宅小区存在“物闹”的情形,使全体业主利益受损。

  为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减少此类事件发生,使我市物业管理健康有序发展,我们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宣传部门会根据网上负面舆情,联系住建、城管等部门积极主动处理网上舆情,联系发布者删除负面信息,并会与上级网信部门和市公安局网通大队加强舆情监测。把握网上弱信号的收集、分析、研判,把握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反馈,把握工作主动性,做好线下工作解决矛盾。

  二、公安部门表示业主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可以依法维权。若是业主非法维权,出现涉嫌故意伤害他人、寻衅滋事、扰乱单位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部门将依法对相关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打击。下一步,公安部门将进一步加强涉业主纠纷类警情的核查和处置,对相关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予以打击,全力维护全市社会治安秩序和谐、稳定。

  三、住建部门认为打铁还需自身硬,为减少“物闹”事件发生,住建局已于2023年5月份向物业企业发出了《关于提升服务质量、防范“物闹”的通知》,要求物业企业认真梳理自身存在问题,特别是物业服务合同的签订及服务标准执行情况,做好台账,严格按合同约定标准提供服务;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使物业收费透明化;严格按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0号)的规定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装修人和装修企业,履行告知装修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及时制止违法装修行为。通过提升服务质量,公开收费标准,减少因物业服务企业自身的专业服务水平、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给小区服务带来的隐患,引发“物闹”事件的发生。

  四、城市综合执法局表示在今后的执法工作中,会密切留意、细心甄别相关投诉,如发现"职业物闹"的情形,将及时向住建和公安等部门反映。针对已完成验收手续的小区由于历史问题引起的管理瑕疵,会听取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消防局、开发商、物业公司以及业主委员会等多方意见,充分论证,避免一刀切解决问题,工作中灵活运用和创新城市管理"721"工作法,依法行使执法权的同时,也会重视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合理合法的解决方案。将加强与各职能单位沟通协作,打击"职业物闹",使阳春和谐小区的建设走上正常化的治理道路。

  “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高物业服务质量,解决物业服务矛盾,提高业主满意度”是防范“物闹”的有效前提。政府部门已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在日常管服务中加强工作人员培训,把做好服务质量,把提升业主满意度放在首位。发现有疑似“物闹”的情形,及时共同研判处理,为维护物业服务行业、维护物业小区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做好相关工作。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阳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的关心支持。

 



                               阳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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