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23年阳春市教职员招聘工作使用编制有关事项的批复》(春机编办〔2023〕7号)、《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协议书》的要求,经资格审查、体检和考察等工作程序,拟聘用邹欣桐同志(具体名单见附件)为我市第四中学(高中)教师,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2024年6月24日—2024年6月28日),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或阳春市教育局人事股提出,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匿名信函将不予受理。
咨询及受理单位:
1. 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地址:广东省阳春市河西迎宾大道331号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政编码:529600,联系电话:0662-7715699)
2. 阳春市教育局人事股
(地址:广东省阳春市河西迎宾大道91号阳春市教育局,邮政编码:529600,联系电话:0662-7658312)
附件:阳春市2023年教师招聘拟聘用人员名单(第五批).xls
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阳春市教育局
2024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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