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24年阳春市教职员招聘工作使用编制有关事项的批复》(春机编办〔2024〕12号)、《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的要求,经资格审查、体检和考察等工作程序,拟聘用林良超同志为我市中学教师,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2024年8月23日—29日),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或阳春市教育局人事股提出,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匿名信函将不予受理。
咨询及受理单位:
1. 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地址:广东省阳春市河西迎宾大道331号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政编码:529600,联系电话:0662-7715699)
2. 阳春市教育局人事股
(地址:广东省阳春市河西迎宾大道91号阳春市教育局,邮政编码:529600,联系电话:0662-7658312)
附 件:阳春市2024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拟聘用人员名单.xlsx
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阳春市教育局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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