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范围取消60项证明事项的通知》(阳府〔2018〕2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阳春市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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