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阳春市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进度,经我局研究决定,新增项目实施主体。2024年6月12日,我局在《阳春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关于公开新增遴选阳春市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明确了遴选条件、遴选程序等内容,截至2024年7月11日,共收到1个企业(合作社)参与遴选。经我局组织专家评审,该企业符合阳春市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条件。
在公示期间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阳春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蓄意捏造和歪曲,凡未署真实姓名或署名不真实的,视为无效异议。
公示时间:自2024年8月6日至8月12日止,共7天。
受理单位:阳春市农业农村业局,联系电话:7713277。
附件:阳春市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主体情况表
阳春市农业农村业局
2024年8月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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