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关于优化桉树结构提升林业生态质量的指导意见》的公示

2017-12-21 11:22:35 文章来源: 阳春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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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阳春市关于优化桉树结构提升林业生态质量的指导意见》主要内容予以公示。欢迎广大市民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将意见和建议以书面形式反馈至阳春市林业局,以便修改完善。

公示日期:20171218日至26

地址:阳春市春城街道梅城街北613号阳春市林业局

联系电话:7711013

电子邮箱:ycly7744282@126.com


附:阳春市关于优化桉树结构提升林业生态质量的指导意见




阳春市林业局

20171215



阳春市关于优化桉树结构提升林业生态质量的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调整优化我市森林树种结构,保护生物多样性,提升森林质量,促进生态经济发展,营建绿色宜居城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和林业、环保、水务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的立地条件,桉树发展的现状,现提出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合理规划、因地制宜、科学种植、逐步调整”的方针, 加强政策引导,实行桉树禁种、控种、适种与改种相结合,珍贵树种与乡土树种齐发展,稳妥推进树种结构调整,营建“结构优、景观美、功能强、效益高”的森林,全面提升森林经营水平,大力培育大径材后备森林资源,增强森林的供给、调节、服务等功能,为建设美丽阳春,生态阳春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生态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 坚持实事求是、尊重规律既考虑公共利益、利于改善生态,又兼顾群众利益、利于改善民生,防止“一刀切”、简单化。

(二)坚持适地适树、科学经营。科学选择造林树种和经营模式,实现林地综合效益最大化。

(三)坚持政府引导、农主体。既积极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又充分尊重林农的主体地位和主力军作用。

(四) 坚持循序渐进、突出重点优先抓好重要水源地、漠阳江河两岸、大型水库周边、主要交通干线两侧、风景名胜区、鹅凰嶂和百涌2个省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生态公益林等重要生态区位的树种结构调整,再向纵深推进。

三、主要任务

据统计,到现在,我市桉树林面积为 47.8万亩,占林业用地388.5万亩的 12.3 %,蓄积量为184.1万立方米。根据新一轮绿化广东省大行动的精神,阳江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要求,围绕我市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生态逸市”战略,大力发展乡土树种,珍贵树种,通过营造生态景观林、碳汇林、国家木材储备林等,加快桉树林更新改造,力争到2025年末,我市桉树林面积控制在20万亩以下。为达到这个目标,主要做好如下几项工作任务。

一)划定桉树种植范围。根据生态区位的重要性划定禁种区、生态严格控制区和适度发展区3个区。

1、禁种区。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漠阳江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和基本农田保护区为桉树禁种区。

2、生态严格控制区。漠阳江源头及干流两岸第一重山,高速公路和铁路、国道、省道两侧第一重山,大中型水库周边集雨第一重山,城、镇周边等生态重要的区域,和除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外的耕地为桉树控制区。

3、适度发展区。除上述林地以外的其它商品林地,为桉树适度发展区。

(二)规范桉树经营管理。

1、科学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市林业局组织、指导森林经营单位编制森林经营方案,明确种植的树种、面积、规模和比例。在桉树禁种区和生态控制区不再新规划种植桉树,在适度发展区,桉树纯林连片面积不超过1500亩。同时,要通过政策引导,鼓励经营单位营造混交林,限制营造大面积纯林。森林经营方案报市林业局备案,以便于种植、抚育、采伐等管理。

2、严格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森林经营单位在种植、采伐前要按照水务部门的要求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加强水土保护,防止水土流失。

3、加强林地管理。规范生产性经营占用林地管理,凡为林业生产服务需要临时占用林地的,须经林业部门审核审批。

4、加强桉树林木采伐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林木采伐的有关规定,申请采伐的桉树林龄一定达到成熟期年上限。实行桉树采伐限额管理,“十四五”期间,年度控制采伐限额为20万立方米,“十五五”期间,年度控制采伐限额为10万立方米。

5、把好苗木质量关。加强桉树苗木的管理,在种植桉树前,苗木必须持有“二证一签”,即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种子质量标签,禁止没有“二证一签”桉苗上山。

(三)加强桉树更新改造的管理。

1、有序地更新改造桉树。在禁种区、控制区的桉树要在2025年底前完成采伐更新,改造成以乡土树种或珍贵树种为主的混交林。在控制区商品林地内的桉树,每次采伐桉树后改造面积不少于原来面积的50%。改造树种为乡土阔叶树种、珍贵树种或其它既有经济效益又有生态效益的用材树种,树种多样化,形成混交林。

2、加强管理,提高林分质量。对于受台风、病虫害为害而成的低效桉树残林,或造林户投入资金不足,管理不到位,生长差的低效桉林,市林业局要督促森林经营单位加强抚育管理,提高产量,或进行改造。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和有关部门应充分认识调整优化树种结构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研究政策措施,落实目标责任。调查摸清桉树结构现状,明确调整范围、任务、重点、步骤和政策措施,分年度组织实施。

(二)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各镇(街道)、国有林场按属地管理的原则负主体责任,各级林业部门负监督责任,各相关职能单位负联动责任,业主为直接责任。

各镇政府负责村道两旁和辖区内桉树的结构调整,在林地承包合同、林地的流转、林木采伐、种植等方面把好关,并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工作。

市林业局负责林地上桉树的改造,种植、采伐和生产经营物资运输通道等规划设计,把好种子质量关,林木采伐审批关等相关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矿山的复绿,复绿树种以乡土树种或相思类树种为主,要在2020年前完成全市矿山的复绿及桉树改造工作。在办理不动产权证时,把好林地的登记关。负责耕地上桉树改造,要求在2025年前完成在耕地上的桉树退林还耕工作。

交通、公路运输局要在2020年前将省道、县道两旁桉树进行改造,改造成以乡土树种或相思类树种为主。

市水务局要在2025年前负责审核审批森林经营单位在营造林和林木采伐时水土保持方案,减少水土流失,并做好指导和监督工作。

市环保局要在2020年前负责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桉树的改造,做好指导和实施监督工作。

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相关涉林企业的立项把关,严格控制消耗林木资源的项目落户。

市财政局负责桉树改造项目资金的审核,项目资金的结算,筹集补贴资金等。

(三)强化考核督导工作。各镇各相关部门要做好年度实施方案,报市政府。市政府将桉树结构调整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指标。同时,市政府成立督导组,对全市桉树结构调整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及时掌握情况,通报进展情况。

加大林业科技支撑力度,推广优质树种市林业局制定树种结构调整技术规程,技术要点,大力推广先进营造林技术,建立示范点,推广优良高效乡土阔叶树种,培育大径材森林,例如:红椎、香樟、黄花梨、红椿等优质树种。引导群众种植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并举的速生树种,例如:杂交松、马大相思等。

(五)落实优惠政策。一是对桉树禁种区、控制区范围内的林分改造的桉树林,优先安排林木采伐指标,优先办理采伐手续,缩短采伐审批时间。二是积极争取国家、省的造林工程项目,将禁种区、控制区范围内的桉树林逐年改造成碳汇林、景观林项目。三是对控制区内商品林地上种植的桉树,对造林投资者进行适当补偿和补助,退出桉树经营。

)加强宣传引导。桉树纯林破坏生物多样性,影响森林景观效果,生态效能低。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把握好舆论导向,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全社会对树种结构调整重要意义的认识,齐心协力,共同推进桉树更新改造,合理进行结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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