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阳春市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2018-04-23 15:46:18 文章来源: 阳春市教育局
字体: 【    】

       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市教育局组织编制了《阳春市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人士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请将意见和建议在52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yc7658411@163.com。(联系人:袁庆福;电话:0662-7658211;传真:0662-7658211)。

阳春市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

(2016—2020年)

为深入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服务国家战略和全省、全市科学发展,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5〕20号)、《广东省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和《阳江市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精神,编制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一)“十二五”期间全市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取得的主要成就。

1.各级各类教育加快发展

学前教育普及水平不断提升。完成《阳春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年—2013年)》,重点推进镇中心幼儿园和村级公办幼儿园建设,大力扶持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园。2015年,全市幼儿园172所,比2010年增加77所;在园幼儿27127人,比2010年增加13394人;毛入园率90.99 %,比2010年提高12.79个百分点。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公办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覆盖率100%。高中阶段教育内涵发展,根据阳江市高中阶段学校布局调整工作方案,2013年秋季学期起,我市乡镇中学停止高中招生,至2015年秋季学期,全市高中阶段教育集中城区。实施薄弱高中学校改造提升工程。重点扶持优质职业技术学校做大做强。2015年,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92.25%,比2010年提高4.12个百分点。特殊教育加快发展,2014年新建阳春市启智学校,全市特殊教育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为98.56%。民办教育规范特色发展,“十二五”时期,全市民办教育投入2256万元,全市民办教育学校(幼儿园)105所,比2010年增长25%。

2.教育教学不断深化。

建立以教育局教研中心、市教育学会为中心,以校本教研为基础的教研体系,大力开展课题研究,逐步形成了“学校有实验项目,教师有研究课题”和“以研促学,以研促教,以研促改”的良好局面。“十二五”期间我市有省级立项课题13个,阳江市级立项课题40个,阳春市级立项课题71个。全市师生参加学科竞赛获省级以上奖励教师53人次、学生434人次,涌现出一批科研先进学校、校本教研示范基地和教研、科研骨干教师,教科研水平不断提高,进一步促进了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全市中考、高考成绩稳居阳江地区各县区前列。

3.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师德考核评价制度,把师德考核评价结果作为教师绩效工资分配、职务聘任、晋升、表彰奖励的首要条件。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组织教师深入学习《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先锋讲堂、育人楷模先进事迹下基层等形式,组织举办专题理论学习会28个、“一切为了学生”先进事迹报告会12场、道德讲堂进校园8场,听会教师达3000多人次。

(2)实施“强师工程”。制定教师学历提升计划,鼓励广大中青年教师积极提升学历水平,积极选派教师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十二五”期间,中小学校长、教师参加培训达40927人次,其中国培、省培、阳江市培训骨干教师7654人次。落实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从2012年起,市政府将全市教师工资列入财政统发,并按国家政策逐年提高,本地公务员调整津补贴时同步调整教师的绩效工资。2013年起,落实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教师岗位津贴,提高山区和农村教师的待遇水平,推动了农村教育发展,促进了城乡教育的均衡发展。

4.教育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

“十二五”以来,特别是《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发布以来,学校网络教学环境大幅改善,阳春市中小学校互联网接入率已经达100%,阳江市基础教育信息化建设一期(校校通、班班通)工程顺利完成并投入使用,多媒体教室基本普及;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日益丰富,信息化教学日渐普及;实施中小学教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教师、校长和教育行政管理者的信息化意识与能力显著增强。

5.教育保障能力持续增强。

(1)教育投入逐年提高。

“十二五”期间教育总投入50.3亿元(中央和省投入9.3亿元,阳江市投入0.1亿元,阳春市本级投入 40.9亿元)。2011至2015年教育财政拨款与上年对比增长比例分别为21.62%、33.38%、14.98%、-1.62%、2.17%;2011至2015年地方财政性经常收入与上年对比增长比例分别为21.6%、13.99%、12.94%、-3.35%、0.9%;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连续五年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生均公共财政预算公用经费做到逐年提高。

(2)义务教育保障经费逐年提高。

2011年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按农村户口小学生每生350元/年、初中每生500元/年拨款,2013年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保障水平提高到小学每生750元/年,初中每生1150元/年;2014年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保障水平提高到小学每生950元/年,初中每生1550元/年;2015年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保障水平提高到小学每生1150元/年,初中每生1950元/年。2011至2015年,全市享受免费义务教育学生累计达47万人次,免费金额达4.55亿元。为了保障教育正常运转,我市结合中小学实际情况,统筹兼顾不同规模学校运转的需要,不足100人学校按100人标准拨款,及时足额拨付义务教育经费。

(3)办学条件改善明显。

“十二五”期间,我市通过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和加大力度征收教育费附加等途径多方筹措经费,异地新建学校6所,新建教学楼、宿舍楼、综合楼、学生饭堂共73幢,建筑面积15万m2;维修、刷新楼房10万m2;修建运动场50个;实施校园文化建设,整治校园环境,全市学校办学条件显著改善,校园面貌焕然一新。目前,我市建成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341所(含教学点),2015年,顺利通过督导验收,创建成为广东省教育强市和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

专栏1  “十二五”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指标

2010年

2015年

比2010年

增长

在园幼儿(人)

24999

34834

39.34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64.99

90.99

40.01

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

99.99

100

0.01

初中毛入学率(%)

98.22

101.66

3.50

普通高中在校生(人)

25598

17928

-29.96

中职(含技工)在校生(人)

4487

6176

37.64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88.60

92.25

4.12

电视大学在校生(人)

2155

2306

7

专任教师(人)

7949

9314

17.17

小学专科以上学历教师占比(%)

68.74

97.87

42.38

初中本科以上学历教师占比(%)

59.2

85.67

44.71

普通高中研究生学历教师占比(%)

1.07

2.96

176.64

(二)全市教育改革发展存在问题。

“十二五”期间,我市教育事业实现科学快速发展,同时也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学前教育和农村教育仍比较薄弱,公办幼儿园数量偏少,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份额比例较低;基础教育优质资源不足,“大班额”问题还未根本解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的工作力度仍需加大,教育信息化建设较为落后;中职招生距离职普比大体相当的目标仍有差距;教育投入还不能满足教育事业发展需求,保持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任务繁重;教师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教师高层次学历比例偏低、整体素质不高,教师队伍结构尤其是农村教师队伍结构不尽合理;民办教育的规范管理有待进一步强化。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和要求,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着力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多样化高质量教育的需求,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发展目标。

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到2018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创建成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教育服务体系、教育公平保障、教育发展质量、教育贡献程度、教育治理水平等明显提升。

巩固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水平。到2020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8%以上。

全面提升义务教育发展水平。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到2020年底,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以上。

巩固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成果。着力推进普通高中教育内涵发展和特色发展。完善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机制和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监测机制。

积极开展职业技术培训。完善校企合作办学体制与产教融合机制。健全县、镇、村三级职业教育培训网络,创新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2018年,创建成为“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示范县”。

专栏2  “十三五”主要发展指标

指标

2015年

2020年

在园幼儿(人)

27127

47621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90.99

98

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

100

100

初中毛入学率(%)

101.66

100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86.31

95

中职(含技工)在校生(人)

6176

7500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92.25

95

专任教师(人)

9314

9896

小学专科以上学历教师占比(%)

97.87

100

初中本科以上学历教师占比(%)

85.67

90

普通高中研究生学历教师占比(%)

2.96

10

中职“双师型”教师占比(%)

48

60

三、改革发展重点

(一)加快普及学前教育。

1.加大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统筹力度。把发展学前教育作为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明确政府职责,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认真落实城市小区配套幼儿园政策,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和使用。积极扶持和引导民办幼儿园的发展。深入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建立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加大政府对学前教育的投入,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形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2.加强学前教育队伍建设。执行省出台的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和教师配备指导意见,并要求民办幼儿园参照执行。切实加强幼儿教师的培养培训,完善幼儿园教师准入制度,园长和教师持证上岗。依法落实幼儿园教师地位和待遇。

3.提升学前教育质量。强化学前教育管理,规范办园行为。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坚持科学保教,不断提高保教质量。加强安全监管,形成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

(二)全面提高义务教育水平。

1.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针对在校学生的身心特点,积极探索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规律,教育和引导学生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养成高尚的思想品质和良好的道德情操。加强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健康教育、安全教育和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大力开展健康学校建设活动,保证在校学生每天参加一小时体育锻炼,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培养青少年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加强艺术课教学,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培养学生审美能力。培育中小学生保护生态环境意识,促进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知识进课堂、进教材。开展安全文明教育,增强学生文明守法意识,抵御不良行为。提高心理健康教育的整体水平,以农村留守儿童为重点,培育积极乐观向上的心理品质,促进中小学生幸福快乐成长。以课程改革为突破口,推进教学体系与内容创新。转变教育观念,改革课程、教材和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有效教学,精选内容,优化结构,构建体现先进教育思想理念、开放兼容的课程体系,全面提升学生的人文与科学素养。

2.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保障机制。创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途径、渠道和方式,建立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机制和补偿机制,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推进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建设。研究制定义务教育质量督导评估标准,改革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办法,建立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评估机制。建立县域内校长和教师定期交流制度。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体制机制,探索非本户籍常住人口随迁子女非义务教育阶段教育保障制度,进一步消除制度和政策性障碍,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体系,落实教育资助政策。

3.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科学规划城乡教育设施,实现教育设施建设办学效益、规模效益、社会效益一体化。推进农村教育资源配置达标,优化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鼓励城区优质资源通过对口帮扶等办法,带动农村学校共同发展。推进教育资源向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倾斜,打通城乡之间义务教育要素流动各个关卡,促进义务教育资源在城乡之间的科学调配,切实缩小区域差距、校际差距,加快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推进普通高中内涵发展。

1.优化配置高中阶段教育资源。统筹普通高中发展规模,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稳定普通高中发展规模,做强中等职业教育,巩固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成果。深入实施薄弱普通高中学校建设,全面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充分发挥示范性普通高中的示范、辐射作用,努力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教育资源。鼓励民办普通高中教育发展。

2.不断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深入实施普通高中教师量化评价制度,不断深化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管理的制度和机制。实施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严格执行课程方案,创造条件开设丰富多彩的选修课,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3.深化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公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到校”工作,推行优质普通高中不低于50%的招生指标分配至各初中学校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

(四)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1.促进职业教育规模、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按照我市加速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目标要求,以自主创新与产业结构调整为契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推进职业教育与产业、专业设置与就业岗位的对接,建立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和社会发展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2.创新培养模式,提高培养质量。加强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规范化建设和课程建设,加强职业教育数字化教学资源库建设,加强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五)加快发展特殊教育。

1.全面加强特殊教育工作。深入实施广东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及后续行动。按照扩大规模、提高质量的总目标,全面推进特殊教育。

2.全面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扩大中小学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规模,深入开展送教上门服务工作。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基础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特殊教育学校教学、生活和康复训练设施,大力推进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建设。

(六)积极扶持民办教育分类规范发展。

大力宣传贯彻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依法积极稳妥推进对民办教育实施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类管理,严格执行各级各类学校办学基本标准,建立民办学校准入、审批、年检和教育教学质量评估监管机制。严格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认真落实民办教育扶持政策,探索公共财政支持民办教育的办法。进一步保障举办者权益,完善师生权益保障机制。提高民办学校教学质量与水平,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着力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正确导向,采取有效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形成良好学术道德和学术风气。完善教师管理体制,创新教师工作激励机制和有效维护教师心理健康。严格教师准入制度,完善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办法,严把教师入口关。计划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242人,2018年招聘教师320人,2019年招聘教师420人,2020年招聘教师520人。探索实施中小学校“去行政化”,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等管理制度改革,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交流机制,推进县域内城乡之间、学校之间教师和校长的定期交流。鼓励和支持高校师范生到农村学校顶岗实习。深入开展教育对口支援,完善多层次、多类型教育帮扶和支援机制。深入实施“强师工程”,完善教师培训体系,构建校本、集中、远程相结合的培训模式,加大“国培计划”和“省培计划”力度,提高教师培训质量。以“双师型”教师为重点,加强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

(二)依法保障教育经费的投入。不断加大对教育经费的投入,依法做到“两个比例”和“三个增长”。两个比例: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与国民生产总值增长的比例应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提高,财政支出总额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应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年提高。三个增长:教育经费拨款的增长应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逐年增长,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公共经费逐年增长;足额征收教育附加并全额用于教育;科学编制中小学年度预算,确保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全部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实施教育“精准扶贫”战略,完善学生资助体系,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加强以学籍为基础的学生资助信息系统建设,实现人口、低保、扶贫、残联等部门信息系统的对接,精准识别资助对象,对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学籍地发放生活费补助,对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学籍地免除高中学杂费,为贫困家庭子女上学难解决后顾之忧,确保应助尽助。

(三)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改建、扩建、新建一批学校。结合我市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改善规划及《阳春市中小学校工程建设三年规划(2017—2019年)》,“十三五”期间,全市规划学校建设项目37个,将新建兴华小学、河西街道中心小学、河西街道第二小学等学校,改扩建春城街道第一小学、岗美中心小学岗侨分校、春湾镇青云小学等一批乡镇中小学校,增加学位。引进德恒实验学校、华南师范大学附属阳春学校、阳春一中附属学校等民办学校。

(四)加快发展学前教育。根据《广东省发展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2017—2020年)》和阳江市有关要求,制定并实施《阳春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增加学前教育学位,进一步提高毛入园率。

(五)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加快以“三通两平台”为核心的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加强农村学校信息基础建设,缩小城乡数字化差距。建设有效共享、覆盖各级各类教育的教育管理资源公共服务管理平台。坚持建设与应用同步发展,强化信息化应用与服务能力建设,不断提升信息技术化教育融合发展水平。

(六)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完善督导制度和监督问责机制,加强教育督导机构和督学队伍建设。建立完善综合督导与专项督导、定期督导与随访督导、质量监测与考核评价相合的教育督导机制。全面加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的督导检查,促进教育公平,保障教育质量。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