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社会建设办,局机关各股室、各下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关于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活部署要求,我局制定了《全市民政系统开展民法典普法宣动实施方案》。现将此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切实增强全市民政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提高民政干部队伍行政水平。
阳春市民政局
2020年8月12日
阳春市民政系统开展民法典普法
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于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贯彻实施民法典的重要讲话精神,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在我市民政系统的贯彻落实,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加强民法典普法宣传工作,更好发挥民法典在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重大作用。
二、主要内容
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民法典共7编、1260条,将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届时现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从民法典文本入手,学习理解原文,重点学习与民政业务相关的总则编、婚姻家庭编等。切实发挥婚姻登记、收养等窗口单位的作用,向民政服务对象广泛深入宣传民法典,开展民法典进社区、进村庄活动。
要将民法典作为“十四五”时期民政系统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加强谋划部署,积极开展专题培训,做好民法典宣传,推动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准确把握民法典的核心要义和涉及民政工作的主要制度设计,让民法典的规章与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融入日常生活,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提高解决问题靠法的能力。要推动我市民政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在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中当好表率,带头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不断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确保民法典在民政系统落地生根。
三、活动时间
2020年6月15日-12月31日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与贯彻落实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阳春市民政局民法典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领导小组。
组 长 :崔肇荫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刘传标 党组成员、副局长
关则业 党组成员、副局长
叶 雨 党组成员、副局长
阮富鹏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金 通 办公室负责人
黄莹莹 党委办负责人
陈 战 计划财务股股长
刘桂成 社会救助股股长
李惠国 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股负责人
徐学斌 社会事务股股长
伍思辇 社会福利股副股长
黄爱琼 社会组织管理股股长
湛朝辉 市综合福利院院长、市救助管理站站长
刘 荣 市殡仪馆馆长
陈彩月 市婚姻登记服务中心负责人
刘湛军 市殡葬管理所所长
下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地点设在局办公室,由金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局办公室、党委办工作人员构成,具体负责活动组织筹划、学习教育落实、资料准备收集及上传下达等。
五、参加活动成员
各镇(街道)社会建设办工作人员、阳春市民政局机关股室及下属单位
六、活动内容及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0年7月--8月)
我局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实施方案。各镇(街道)社会建设办、各下属单位在执行方案遇到问题,需及时上报我局。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7月15日-12月15日)
各镇(街道)社会建设办,局机关各股室、各下属单位结合活动方案,统一部署学习民法典的相关工作,积极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系列活动。
1.结合年度学法计划,组织开展党组学习民法典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阳江市委和阳春市委的有关部署,突出重点,科学合理安排学习内容。局办公室组织一次局党组专题学民法典活动,各镇(街道)社会建设办,局机关各股室、各下属单位要将民法典列入重点学习内容。(责任股室:局办公室)
2.组织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市民政局邀请专家学者来局机关举办一次民法典专题讲座。各下属单位要根据实际,邀请法律领域的专家学者,组织开展本部门的民法典宣讲培训。(责任股室:局办公室)
3.开展“我读民法典”活动。充分发挥本单位党员活动室的作用,并根据实际情况,每个股室发放2-5本注释版《民法典》书籍,保证日常学习和查阅。各镇(街道)社会建设办、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单位倡导干部职工全面深入学习民法典文本,组织开展“我读民法典”活动,增强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责任股室:局办公室)
4.运用多种形式开展民法典宣传。①在民政信息网、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上发布学习民法典的文章资料,特别是涉及民政领域的规定。(责任股室:局办公室) ②指导村(居)委会通过党务村(居)务公开栏、宣传栏等形式在村(社区)开展民法典宣传。 (责任股室: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股)③通过发放小册子等形式,在婚姻登记服务中心的登记窗口或服务大厅,开展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内容宣传。(责任股室(单位):社会事务股、市婚姻登记服务中心)④加强对儿童收养、儿童权益保障等方面的规定的宣传。(责任股室(单位):社会事务股、市福利院)
5.把民法典学习宣传纳入“法律教育宣传周”。各镇(街道)社会建设办,局机关各股室、各下属单位要把民法典学习作为法律教育宣传周的重要内容,根据实际运用不同形式,集中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责任股室(单位):各股室、各下属单位)
6.结合年度学法考试,推动民法典学习取得实效。各镇(街道)社会建设办,局机关各股室、各下属单位要充分利用2020年度学法考试平合的文本资料、典型案例以及试卷习题,加强对民法典的学习与巩固。(责任股室(单位):各股室、各下属单位)
(三)总结阶段(2020年12月15日--12月30日)
局机关各股室、各下属单位要汇总分析活动开展情况,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建立长效教育机制。局机关各股室、各下属单位请将总结材料于12月20日前报局办公室。此项工作将纳入我市民政系统年度法治工作考核内容。
七、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镇(街道)社会建设办,局机关各股室、各下属单位要高度重视开展民法典教育宣传活动,把学习宣传民法典与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结合起来,与履职尽责结合起来。要把民法典作为“十四五”时期我市民政系统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把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列入议事日程。各股室(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周密部署,推动活动方案的制定和落实,分管法制工作的部门要具体组织,其他业务部门全程参与,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担当,切实组织好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
(二)多方协作,共同配合。各镇(街道)社会建设办,局机关各股室、各下属单位要加强与司法、教育、公安等部门沟通协作,发掘资源、协同配合,共同组织开展好此次活动。同时,要积极动员社区共同参与此项活动,宣传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宣传民法典对人民群众社会生活的深远影响,宣传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民法典的现实意义,从而营造浓厚学习氛围,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三)突出主题,注重实效。各镇(街道)社会建设办,局机关各股室、各下属单位要紧紧围绕民法典学习这一主题,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防止形式主义。要把学习民法典的成果运用到工作中,提高民政系统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着力推进民政领域“大救助、大养老、大儿童保障、大慈善、大社会治理”五大体系建设,推动我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四)总结梳理,及时上报。各镇(街道)社会建设办,局机关各股室、各下属单位要总结梳理经验做法,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的情况,活动中好的做法或意见建议,要及时上报我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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