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获省政府批复

2024-02-01 12:27:42 文章来源: 本网
字体: 【    】

  2023年12月18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复了《阳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阳春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

  《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任务,支撑阳春市建设成为阳江市融湾先行的绿色发展排头兵、岭南生态康养胜地、开放合作的宜居宜业宜游幸福城市。

  《规划》要求严守国土空间安全底线。到2035年,阳春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38.33平方公里(65.75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21.05平方公里(63.16万亩);陆域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1025.81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70.86平方公里以内。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任务,其中2025年不超过5.47亿立方米。落实蓝线、绿线、黄线、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以及洪涝风险控制线等防灾减灾底线,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严格实施空间管控。

  《规划》强调要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基于国家级农产品主产区主体功能定位,统筹优化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以“三区三线”为基础,构建“一主两副三重点,两廊两屏多核心”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强化阳春主城区高质量综合发展中心地位,建设春湾镇、潭水镇县域副中心和合水镇、岗美镇、八甲镇等城镇发展重要节点;提升漠阳江、潭水河生态廊道功能,筑牢以天露山脉、八甲大山为核心的西北部生态屏障和以云雾山脉为主体的东南部生态屏障,围绕各自然保护地实现山水林田湖草与城乡和谐共生。引导城镇体系逐步优化,促进中心城区扩容提质。

  《规划》强调要支撑县域高质量发展。优化县域产业布局,为阳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产业平台提供空间支撑,更好承接国内外特别是珠三角地区产业有序转移。坚持以人为核心、以县城为重要载体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统筹县城生产、生活、生态空间需要,促进县城产业配套设施提质增效、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基础设施提级扩能,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和辐射带动乡村能力。推进社区生活圈建设,强化中心城区总体城市设计对空间和风貌引导,推动县城能级和品质双提升,更好满足农民到县城就业安家需求和县城居民生产生活需要。

  《规划》强调要稳步推进镇村规划建设。发挥《规划》对镇村建设的引领作用,指引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低效用地再开发、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政策工具相结合,增强合水镇、岗美镇、八甲镇等重点镇综合服务功能,推动三甲镇、马水镇等一般镇特色化发展。因地制宜编制村庄规划,引导村庄分类发展,强化宅基地、乡村产业项目用地保障。统筹镇村连线成片建设,建设美丽圩镇,修复田园生态景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分类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支撑乡村振兴发展。

  《规划》强调要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和城乡特色风貌塑造。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落实石望铸钱遗址、独石仔遗址、崆峒岩等历史建筑和文物保护单位的空间管控要求,防止大拆大建破坏各类历史文化遗存本体及周边环境。加强重点地区风貌管控,塑造“三山环抱、一水绕城、蓝绿交融”的总体城乡景观风貌。

  《规划》强调要夯实基础设施保障。预留高速公路、铁路等重大区域交通设施空间,完善区域和城乡综合交通网络布局。统筹保障水、电、气、通信、垃圾处理等各类市政基础设施,确保城市生命线稳定运行。高度重视城市公共安全,做好城市安全风险防控,加强人防、消防设施规划建设和重大危险品管控,增强抵御灾害事故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提高城市安全韧性。

  《规划》强调要提升自然资源保护利用水平。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约束,合理控制国土开发强度,全面提升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统筹山水林田湖草自然资源保护利用与修复,严格河湖水域空间管控,实施漠阳江等流域生态修复。科学推进造林绿化工作,加快建设“绿美阳春”。加强矿产资源保护利用,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布局。

  批复要求,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多规合一”改革精神,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切实维护好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规划》。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统筹编制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要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强化社会监督,提升国土空间规划、建设、治理水平。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