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农业资源循环利用工程中心(畜禽无害化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2017-05-24 21:21:49 文章来源: 阳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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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等相关规定,对本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其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阳春市农业资源循环利用工程中心(畜禽无害化处理厂)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阳春市岗美镇垃圾填埋场附近;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阳春市畜牧渔业局拟投资5018.86万元于阳春市岗美镇垃圾填埋场附近建造一座阳春市农业资源循环利用工程中心(畜禽无害化处理厂),项目总用地约2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5000平方米。阳春市农业资源循环利用工程中心建设完成后,设计处理能力为20吨每天。

二、污染物产生情况

1、施工期:

废水:主要是施工废水、工人生活污水等;废气:主要是扬尘废气污染以及运输车辆尾气;噪声:施工机械产生的机械噪声;固废:主要是工程开挖的弃土废渣、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

2、营运期: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源有:①废水:污蒸汽冷凝水、地面冲洗水、运输车辆清洗废水以及职工生活办公污水。②废气:车间产生的恶臭气体、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③噪声:锅炉、风机、电机组等机械运作时产生的噪声以及运输车辆噪声。④固体废物:员工生活垃圾、动物尸体包装袋等。

三、环保防治措施

1、施工期

废水:设置临时沉淀池收集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通过处理达标后用于场内绿化灌溉,不外排。废气:材料运输过程中尽可能做到全封闭,在多风季节加强施工区的洒水降尘工作,减轻大气污染。噪声:施工过程中将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并严格限制夜间施工,使施工噪声所产生的影响降至最小。固废:建筑余泥渣土及时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地点,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2、运营期

废水: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隔油+生化+物化深度处理”三级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排往附近水体漠阳江。废气:采用“化学+生物法”的处理方式,通过臭气收集风管和除臭风机将各区域的臭气先送到碱洗和酸洗洗涤塔进行化学除臭,在使用生物药液做循环喷淋,对环境影响较小。噪声:对高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振等措施进行处理并采取加强管理、合理布局及墙体隔声、树木吸声等自然衰减后,项目区各厂界噪声均能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固废:员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动物尸体包装袋交由附近的垃圾填埋场处理。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城市区域规划。在保证严格执行我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切实逐项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建议、加强生产和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的前提下,本项目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不会对周围环境质量造成明显不利影响,不存在重大的环境制约因素。因此,从环保的角度而言阳春市农业资源循环利用工程中心(畜禽无害化处理厂)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参与方式和期限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想详细了解本项目的有关情况,可在2017年5月22日~2017年6月2日致电、致函、致邮至本项目的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内及周边村民及与本工程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所征求主要事项为:

1、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问题的建议,以及对所在地的环境质量现状的满意度;

2、项目建设对沿线地区的社会、经济和环境等方面的影响的看法,是否可以接受;

3、对建设单位在污染防治措施等方面有什么意见和要求;

4、从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角度综合考虑,是否支持本项目建设;

5、对环评单位在编制环评报告书方面有什么意见和要求。

七、具体形式和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参与将采用网络平台、走访、发答卷等形式,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2017年6月2日前以电话、电子邮件或邮寄信件的方式反映,供建设单位、环境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八、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阳春市畜牧渔业局

地   址: 阳春市春城城东大道茶山路口

联 系 人:周建辉        电话:0662-7713811         传真:0662-7712063

环评单位:北京万澈环境科学与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门外大街外馆斜街甲1号泰利明苑A座608室

联 系 人:盛工     电话/传真:010-848853165     邮箱:bjwanche@163.com


阳春市畜牧渔业局


2017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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