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治污保洁和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粤财工〔2016〕402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治污保洁和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建计函〔2017〕905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治污保洁和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治污保洁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建计函〔2017〕806号)、《关于提前下达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18年省级生态环保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粤财工〔2017〕377号)的要求,我市按照省级专项资金额度做出项目计划安排,经我局和市财政局组织专家评审会审核通过后,按照相关规定,决定于2017年3月26日至4月5日对省级专项资金安排计划进行公示,凡是对本次建设项目及资金安排公示有意见和建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实名向我局反映。
附件:2017年治污保洁和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第二批)及2018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第二批)项目计划安排表
阳春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3月26日
(联系人:肖宗愿 ,联系电话:7715823)
附件:1
2017年治污保洁和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第二批)及
2018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第二批)项目计划安排表
单位 |
用途 |
省资金文件 |
分配额度 (万元) |
备注 |
阳春市住建局 |
阳春市各镇(街道)生活垃圾收运、转运站管理市场化采购项目 |
粤财工〔2016〕402号、 粤建计函〔2017〕905号 |
6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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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市城管局 |
1、购买1台100吨的地磅、加装车辆管理识别系统。2、购买一辆30吨不锈钢槽罐车。3、购买污水处理设备及配件、填埋区机械设备及配件。 |
粤财工〔2016〕402号、 粤建计函〔2017〕806号 |
112.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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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市城管局 |
1、改造填埋区渗滤液排水系统。2、缓冲池边坡硬底化和安全防护栏。3、污染源自动监控在线系统。4、处理中心区域内绿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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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财工〔2017〕377号 |
121.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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