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总体实施方案》、《关于提前安排中央财政2016年暨2015年度阳春市渔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春财工〔2016〕48号)和《2016年暨2015年度阳春市渔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规定,阳春市畜牧渔业局会同阳春市财政局组织第三方专家对阳春市农顺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社等5个项目单位承担实施的油补项目进行了验收,验收结果通过。现就准予2016年暨2015年度阳春市渔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助项目单位补助资金公示如下:
准予渔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助项目补助资金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单位 |
项目名称 |
补助金额(万元) |
备注 |
1 |
阳春市农顺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社 |
阳春市鳜鱼种苗生产示范场建设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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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阳春市绿润养殖场 |
阳春市标准化池塘改造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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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阳春市春城街道林田紫花坑鳗鱼养殖专业合作社 |
阳春市标准化池塘改造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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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阳春市潭水镇诺源水产养殖场 |
阳春市龟鳖养殖示范场建设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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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阳春市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 |
阳春市龟鳖养殖示范场建设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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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示期间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阳春市畜牧渔业局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蓄意捏造和歪曲,凡未署真实姓名或署名不真实的,视为无效异议。
公示时间:自2018年6月22日至28日,共7天。
受理单位:阳春市畜牧渔业局,联系电话:7737140。
阳春市畜牧渔业局
2018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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