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18〕10号)的要求(见附件),请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组织好申报材料(电子版、纸质版7份)于7月12日前报市农业局经营管理股审核上报。
联系人:杨清明 联系电话:7733524
邮箱:yc7733524@163.com
阳春市农业局
2018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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