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18年12月,受阳春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了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完成了《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阳春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广东省阳春市春湾镇自由村,阳春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区内;
建设规模:依托阳春海螺一条日产5500吨新型干法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弃物,建设处置固体废弃物能力为10万t/a。
项目投资:10520.14万元。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进厂废物取样及接收系统、分析鉴别系统、储存设施、预处理系统、原料磨系统改造、分解炉系统改造、废气处理系统改造、废水处理系统等。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方式和途径
(1)全文网络链接:见本页附件一;
(2)查阅纸质报告方式和途径: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查阅纸质报告书;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二。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工程被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可能受到建设项目直接影响的公众。具体公众范围为阳春市。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同上文链接。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七、建设单位、评价单位
建设单位:阳春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覃主任;
联系电话:0662-7829001;
邮箱:360143818@qq.com。
环评单位: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9年5月6日--5月17日。
广东阳春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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