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春城“2·15”一般坍塌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2025-06-03 16:24:36 文章来源: 阳春市应急管理局
字体: 【    】

  2024年2月15日9时许,在阳春市某某砖厂发生一起窑顶坍塌事故,造成1名施工人员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8万(以下简称“2·15”事故)。

  事故发生后,阳江市安委会办公室按规定对阳春市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进行挂牌督办。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有关规定,阳春市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了“2·15”一般坍塌事故调查组。本着“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的原则,事故调查组对“2·15”事故进行了全面调查,形成《阳春市某某砖厂“2·15”一般坍塌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并报阳江市安委会办公室审核同意。2024年5月20日,阳春市人民政府作出了《阳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阳春某某砖厂“2·15”一般坍塌事故审批结案的批复》,“2·15”事故调查处理已在法定的时限内审批结案。

  一、评估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和《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指引〉的通知》(粤安办〔2023〕122号)有关规定,2025年4月11日,阳春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由阳春市公安局、阳春市应急管理局、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派员组成的评估工作组(以下简称评估工作组),对“2·15”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

  评估工作组对照《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防范和整改措施以及追责问责处理意见,以问题为导向,通过资料审查、座谈询问及走访核查等方式,重点对阳春市应急管理局、春城街道办事处在防范和落实整改措施等方面进行了核查与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二、责任追究意见落实情况

  (一)刑事责任追究情况

  《事故调查报告》中没有建议追究刑事责任情况。

  (二)有关公职人员责任追究情况

  《事故调查报告》中没有建议有关公职人员责任追究的情况。 

  (三)有关单位和人员行政处罚情况

  1.阳春市某某砖厂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2025年3月31日,阳春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阳春市某某砖厂进行立案处罚,并于2025年4月27日给予人民币300000元(叁拾万元整)。

  2.张某某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2025年3月31日,阳春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张某某进行立案处罚,并于2025年4月27日给予人民币19200元(壹万玖仟贰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3.陈某某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2025年3月31日,阳春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陈某某进行立案处罚,并于2025年4月27日给予人民币4265.6元(肆仟贰佰陆拾伍元陆角)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事故防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事故发生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阳春市某某砖厂因环保问题和生产效益不理想,于2024年10月停产停业,截至目前都没有开工投产。

  (二)有关政府部门落实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 阳春市春城街道办事处对照提出的事故暴露问题落实整改措施: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在召开工作会议、调研督查过程中,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切实压实工作责任。二是推动工作落实,狠抓安全生产。2024年12月5日,春城街道办事处积极组织辖区生产经营企业参加2024年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在2025年春节假期后,为确保企业顺利复工复产,严格把复工复产工作细节落到实处,春城街道办事处于2025年2月11日召开春城街道2025年复工复产部署会议,同时加大对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未开展该项工作的企业严格做好“六个一”再开工,保证企业顺利复产。三是突出工作重点,强化隐患排查。针对阳春“2·15”一般坍塌事故,春城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两家砖厂开展专项检查。截至2025年4月10日,春城街道办事处执法人员对阳春市某某砖厂和阳春市某某建材有限公司分别检查1次,共排查出安全隐患7条,并指导企业按时完成整改。同时,还对辖区内其他建材行业开展日常检查,做到以点带面、举一反三。2024年积极开展节前及日常大检查,全面强化隐患排查。累计出动检查人员748人次,检查企业(生产经营场所)187家次,排查出各类隐患334处,监督完成事故隐患整改334处,整改率达100%。2025年至今,累计出动检查人员226人次,检查企业(生产经营场所)55家次,排查出各类隐患81处,监督完成事故隐患整改47处,整改率达58%。春城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走深走实。多次组织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村(社区)书记等学习《阳春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行动方案,加强工作部署。在检查企业时,重点检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调度表》中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开展检查、应急逃生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打通、落实危险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七项”措施和“六查”制度、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等内容,并重点做好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员进行三年行动的宣传工作,切实提高企业的认识。

  2. 阳春市应急管理局对照提出的事故暴露问题落实整改措施:一是召开分析研判会议。召开局党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阳春市工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分析生产安全事故原因,深入研判风险变化。二是加强监督执法检查。深入贯彻落实省、阳江市工贸行业排查整治工作部署,突出工作重点,督促企业对照《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做好自查自纠,并围绕重点整治内容和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今年以来,市镇两级对建材行业企业进行全覆盖,其中对建材企业发出《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19份,发现隐患119条,其余建材企业由相关镇街出具责令文书限期整改。三是开展安全宣讲解读。深入相关工贸企业召开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宣讲会议,向企业负责人讲解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任务、目的和意义,督促推动企业落实落细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各项任务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工作措施,认真排查和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四是进行专家指导帮扶。从2024年共聘请有限空间、钢铁、铝加工、粉尘涉爆等重点领域专家4次,指导服务64家,发现隐患284项,其中重大事故隐患104项,有效提升安全监管人员执法能力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意识。

  (三)其他有关情况

  2024年3月28日,阳春市某某砖厂对员工谢某某进行解聘。

  四、存在问题

  (一)抽查广东某某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情况:1.配电箱箱体破损;2.空压机缺少防护罩;3.配电箱体与箱门之间无跨接线。2025年4月11日,评估组督促春城街道办事处开具《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该企业于2025年4月30日前整改完毕。2025年5月7日,春城街道办事处对企业进行整改复查,目前企业已完成整改。

  (二)抽查阳春市某某砖厂安全生产管理情况:阳春市黎湖页岩环保砖厂因环保问题和生产效益不理想,于2024年10月停产停业,截至目前都没有开工投产。

  五、工作建议

  从总体上看,各相关责任单位及有关部门都能认真查摆存在问题和深层次原因,对照整改问题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逐条部署落实加以改进。

  今后,阳春市将进一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扎实开展全面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全面摸清存在的隐患,督促企业全面开展教育培训,强化现场安全风险辨识能力,坚决杜绝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防范和遏制同类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平稳有序。

(未经相关业务部门许可,不得转载或者引用。)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