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马水“4·23”一般物体打击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2025-08-08 09:10:42 文章来源: 阳春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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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4月23日上午6点59分许,阳春市**工程服务有限公司一名劳务人员在广东**有限公司**车间作业时,被滚动的铸管击中受伤,现场经抢救无效身亡,该起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45万元(以下简称“4·23”事故)。

  事故发生后,阳江市安委会办公室按规定对阳春市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进行挂牌督办。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有关规定,阳春市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了阳春马水“4·23”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组。本着“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的原则,事故调查组对“4·23”事故进行了全面调查,形成《阳春马水“4·23”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并报阳江市安委会办公室审核同意。2024年9月6日,阳春市人民政府作出了《阳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阳春马水“4·23”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4·23”事故调查处理已在法定的时限内审批结案。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和《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指引〉的通知》(粤安办〔2023〕122号)有关规定,2025年6月26日,阳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由阳春市公安局、阳春市应急管理局、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派员组成的评估工作组(以下简称评估工作组),对“4·23”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

  评估工作组对照《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防范和整改措施以及追责问责处理意见,以问题为导向,通过资料审查、座谈询问及走访核查等方式,重点对阳春市**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广东**有限公司、马水镇人民政府、阳春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在防范和落实整改措施等方面进行了核查与评估。

  二、责任追究意见落实情况

  (一)刑事责任追究情况

  《事故调查报告》中没有建议追究刑事责任情况。

  (二)有关公职人员责任追究情况

  《事故调查报告》中没有建议有关公职人员责任追究的情况。

  (三)有关单位和人员行政处罚情况

  1. 阳春市**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2024年12月4日,阳春市应急管理局依法进行立案,并于2025年2月25日给予人民币500000(伍拾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2. 马**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2024年12月4日,阳春市应急管理局依法进行立案,并于2025年2月25日给予人民币16786元(壹万陆仟柒佰捌拾陆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3. 张**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2024年12月4日,阳春市应急管理局依法进行立案,并于2025年2月25日给予人民币7235.2元(柒仟贰佰叁拾伍元贰角)罚款的行政处罚。

  (四)其他有关情况

  师**对事故负有责任,2024年11月27日广东**有限公司对其给予降职处理,撤销班组长职务。

  三、事故防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事故发生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 阳春市**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对照提出的事故暴露问题落实整改措施:一是案例回看,全员培训,提高安全意识。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组织开展事故案例回头看,利用班前会议,并聘请专家集中开展全员安全教育。二是制定相关岗位操作规程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部门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并对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考核。三是对作业场所进行风险隐患排查。安排专职安全员在车间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如实记录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状况,并现场纠正从业人员不安全作业行为。

  2. 广东**有限公司对照提出的事故暴露问题落实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外包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深入开展事故案例回头看,依法依规开展安全培训。二是加强应急演练提升现场处置能力。根据年度计划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活动。三是落实上级整改要求。增加安全生产考核次数与难度,开展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在风险区域增加安全防护,提升设备安全。对重点区域设备设施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在大线养生炉旁通道加装护网,防止人员误入进入作业区域,提升安全现场可视化;在中线插口喷码机器人作业区域,加装护网联锁门严禁人员随意出入降低安全风险,提升安全现场目视化;在大线水压后通道现场,加装护栏防止人员跌落,提升现场安全管控;在中线包装现场加装护板隔离,防止非岗位人员误进入作业区域,提升现场安全本质化;在熔融金属区域封闭熔融金属吊运通道,持续保持现场量化整洁等。

  (二)有关政府部门落实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 马水镇人民政府对照提出的事故暴露问题落实整改措施: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印发《马水镇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马水镇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在召开工作会议、调研督查过程中,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切实压实工作责任。二是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工作落实。开展节前及日常大检查,全面强化隐患排查:加强对辖区内的工贸、非煤矿山、危化品、化工、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和中秋、元旦、春节、五一等重大节假日期间力度。2024年5月以来,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共279家次,出动执法人员558人次,发现隐患367处,发出执法文书158份,已完成整改367处,整改率100%。加强冶金企业专项安全检查,2024年5月以来,对冶金企业广东新兴铸管有限公司检查4次,共排查隐患4条,已全部落实闭环整改。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走深走实:高度重视三年行动工作,多次组织班子会、镇干部、村书记、企业主要负责人召开会议,部署推进三年行动各项工作。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年行动:根据工作部署,积极开展2025“隐患排查治理年”行动,制定《马水镇2025“隐患排查治理年”行动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部门。组织召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动员部署会议,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了全面动员和详细部署,要求各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针对自查发现的隐患,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要求严格执法,对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加强对文件传达,督促贯彻落实:加强对上级下发的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精神的传达工作,及时、准确转发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到企业,并督促企业按文件要求落实相关工作。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做好警示和预防: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2024年11月7日,组织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通报“4·23”事故情况,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做好警示和预防工作,抓紧补短板、强弱项,落实落细各项安全管控措施,筑牢安全防线。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强化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七项法定职责和“五带头”责任。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安全意识。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并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发放宣传单约4100多份,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系列活动,通过宣传活动,让群众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在日常执法检查过程中,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的宣传。

  2. 阳春市应急管理局对照提出的事故暴露问题落实整改措施:一是强化思想认识,部署专项工作。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分析事故原因,研判风险变化。主要领导强调压实安全责任,举一反三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加强钢铁冶金、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二是加强宣传引导,提升安全意识。深入有关企业,召开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宣讲会,向企业负责人讲解相关工作的任务、目的和意义,督促企业落实各项任务和整治措施。三是严格执法检查,排查整治隐患。深入落实省、阳江市工贸行业排查整治部署,以企业外包管理为重点,督促企业对照《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自查自纠。2024年,检查工贸企业102家,发现隐患671条,立案处罚4家企业,处罚金额共5万元。四是引入专家力量,提供专业支持。2024年,聘请有限空间、钢铁、铝加工、粉尘涉爆等重点领域专家4次,开展工贸重点企业专家指导服务64家,排查企业隐患284项,其中重大事故隐患104项,有效提升安全监管人员执法能力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意识。

  四、工作建议

  从总体上看,各有关责任单位基本能按照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处理建议依法处理。今后,阳春市将持续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安全防范,督促指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全面治理各类风险隐患,落实落细各项安全管控措施,坚决守好守牢安全生产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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